(2025年4月29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完善帮扶政策体系、多渠道扶持就业、保障教育权利、发展康复服务、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事业进步明显。但还存在就业不稳定、部门协同不够、托养机构运营不佳、康复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优化服务,推进稳定就业。加大助残惠企政策宣传,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为就业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就业、低保低边和各类扶持性优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优化低保低边渐退期政策。充分发挥残疾人人力资源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精准推荐残疾人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在“残疾人之家”建立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加大残疾人创业、爱岗敬业先进事迹宣传,激励残疾人自立自强。
二、因地制宜,完善教育康复托养服务。根据人口集聚程度和城镇(街道)规模合理布局特殊教育、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山区人口分散居住,要少建或不建,可与民政部门养老服务、卫健部门健康服务等共建服务阵地。探索重度残疾人、失能失智老年人“老残一体”的融合托养服务模式。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打造特殊教育品质校园文化,完善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的行政、教师培训模式,培育“一专多能”的专业骨干力量。建立孤独症儿童教育支持体系,开发“基础学科+职业技能+社会适应”的融合课程资源,探索建立分类分级的融合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三、凸显关爱,形成良好风尚。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主动纳入城市建设和文旅业设施建设中。适应肢体残疾减少,精神、智力残疾增多的趋势,与时俱进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和规范,推动公共场所、交通设施、信息平台等领域的无障碍改造。加强对无障碍环境设计和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和设施符合无障碍标准。加强助残政策宣传,建好市县助残共富基金会,培育更多优秀助残社会组织。加强残疾人心理关怀和疏导,推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残疾人的良好风尚,打造“物质帮扶+精神关怀+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助残体系。
四、部门协同,形成帮扶合力。加强部门合作,信息共享,及时更新残疾人证信息,做到扶持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停尽停、应退尽退。积极开展“我为残疾人办实事”活动,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示范,每个部门每年做一件有利于残疾人的实事。提高残疾筛查、发现和干预能力,在优生优育、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开展致残防控知识和方法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加强对残疾人家庭的家庭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帮扶支持力度。残保金要更多地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持等领域。支持发展人工智能助老助残产业,推广应用相关成熟产品。落实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对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由安置残疾人多的单位生产或经营,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这些单位生产的产品或服务。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6年4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