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2025-08-20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加波、副主任冯金考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育斐、张洪国、梁超、周一富、白洪楞和秘书长吴松海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4人。市政府副市长崔波,市监委副主任龚大昕,市法院院长赵江涛、常务副院长谢作幸,市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常务副检察长王盛,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崔波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商务局局长虞立清、市审计局局长林琼、市数据局局长孙祥光所作的关于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其他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法院关于2024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2024年度温州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关于2024年全市信访反映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温州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崔波、市法院院长赵江涛、市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辉球所作的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戴晓勇所作的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对以上各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起草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沈林杰所作的关于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丹艳所作的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造所作的关于申请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潘孝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决定。

四、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傅智超同志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决定:接受金焕民同志辞去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傅智超同志代理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通过:任命胡俊、吴道广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王海亮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批准任命郑加佳为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王钢猛、陈富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张加波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五、张加波主任在会议结束时指出,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编制之年。要在学思践悟、铸牢政治忠诚上带头示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履职能力。要在履职尽责、服务中心大局上带头示范,扎实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胜势、人民福祉。要在民呼我为、推进民主实践上带头示范,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打造更多特色品牌,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在凝心聚力、深化“六干”争先上带头示范,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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