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和金焕民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焕民辞去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22日
(2025年4月2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和金焕民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焕民辞去温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