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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大:“三位一体”推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取得实效

发布时期: 2025-06-04 信息来源: 苍南县县本级 作者: 黄佳佳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质效,2024年苍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决定》,这是苍南建县40年来首次依照《监督法》的规定采用特定问题调查这一刚性监督方式,对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房产、土地),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失管闲置、低效利用、未确权、未转固的资产(房产、土地)开展调查。调查开始后,苍南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特定问题调查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培训赋能、精准调查、跟踪整改”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科学管理、统筹处置、盘活利用。

专题培训,为问题调查“精准赋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人大代表如何行使好监督权,当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 “守护人”,精准用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专业知识是关键。为此,苍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率队前往丽水龙泉市、云和县,学习该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苍南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结合向上级人大和优秀兄弟单位学习经验,多方征集意见和多轮修改优化完善,最终出台《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实施方案》,为特定问题调查做优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同时,苍南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策划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特定问题调查业务培训会,邀请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人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具体形态,对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处置核销等全流程规范进行深度讲解,为人大代表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通过有效的专业培训,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才能更有效地开展自查,人大代表也才能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监督的要点有更全面的理解,监督才能更有方向感和针对性。

精准调查,以多项举措“摸清家底”。为了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苍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主任委员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组建形成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办公室+调查小组+督查协调组”的调查组织机构。为更好、更准确地摸清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家底,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通过采用“自查填报+重点核实”“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全方位了解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通过精准自查和重点核查,组织人大代表分6个调查小组,前往74个被调查单位开展核查,对资产比较多、情况相对复杂的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等单位开展重点核查,直观掌握了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家底”,为顺利推进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奠定了基础。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将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各项调查工作全程将积极借力“专家”“外脑”、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准确科学的调查结论。 

持续跟踪,让国资监督“落地有声”。2025年2月,苍南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调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的决议》。特定问题调查作为一项调查活动虽然结束了,但特定问题调查作为监督工作并没有结束。关注整改成效,是特定问题调查的目的所在。根据调查报告,问题调查委员会办公室梳理出问题清单,重点针对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管理中存在的失管闲置、低效利用、未确权、未转固等情况开展调查,提出监管责任落实不够、资产管理基础薄弱、闲置现象较为突出等方面问题,交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整改。苍南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要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对本次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清单”式管理和问题整改销号,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目标,限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的报告,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开展督查、视察和检查等方式,同时充分发挥监委、审计等部门作用,持续跟踪监督,以“监督—整改—提升”闭环实现全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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