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修改后的监督法,聚焦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全面推进“四大振兴”、深入实施“强城行动”、全力冲刺“双万”城市,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提高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增强监督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为我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奋力谱写中国现代化温州新篇章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2025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主要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专项监督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相关报告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通过2025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并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相关报告安排在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重点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审议意见落实、行政复议工作等内容。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24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政府、法院、检察院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制度,针对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见实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权益保障机制、社会融合以及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服务情况,推动健全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和关爱服务体制,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强化部门协作、推进“三医联动”、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基金监管等要求及继续跟踪监督的七个重点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落实,推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在全国擦亮“医保纾困”品牌,构建“共富型”医保体系。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建设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族干部群众回信精神,重点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方面内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落实情况,重点听取山区海岛县发展、县城承载能力建设、乡村发展动能培育、扩中提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共同富裕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内容,以及《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针对短板问题分析根源,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我市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采取上下配合的方式进行。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监察
委员会有关部署,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主题,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相关工作。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
(十)审议市公检法司机关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针对去年专项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衔接不够有力、瓶颈难题亟需破解、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围绕健全归口审理机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违法犯罪打击能力、增强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效果、健全生态修复机制、加强行刑双向衔接、提升司法鉴定质效等方面开展跟踪监督。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印发并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公检法司机关关于涉境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市公检法司机关关于涉境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督促市公检法司机关加强和规范涉境外法治建设,更好服务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平台提能、枢纽建强、模式创新,审议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有关情况,高质量提出审议意见,助推我市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强市。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一港五谷”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中国(温州)数安港、中国(温州)新光谷、国际云软件谷、中国(温州)智能谷、中国基因药谷、中国眼谷等建设过程中的产业更聚焦、资源更聚合、技术更高精、环境更优良、人才更聚集等关键问题开展深入监督,为推动“强城行动”、打造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提供有力支撑。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市政府领导领办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制度,深入调研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落实。主要听取市政府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对市人民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推进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对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纠正情况、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有关情况、下一步主要措施等。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工委负责。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城园博”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推进“全城园博”工作,强化园博效应,持续扩大园博会影响力,以高质量举办园博盛会为契机,推动温州全市产业体系、城市面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十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强城行动”推进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强城行动”推进情况,依照市委“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展新貌”的部署要求,针对2024年市政府关于“强城行动”推进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项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以精准和高效的监督助推我市加快构建城市发展新优势,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数字化治理等方面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助推我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有序推进提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相关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了解政府债务总体情况,聚焦债务政策实施、风险隐患管控、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重点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提出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重点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十项重大工程”,聚焦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全面推进“四大振兴”,深入实施“强城行动”,大力开展“十大攻坚”,全力冲刺“双万”城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等方面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结合开展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重点审议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措施等,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印发并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市人代会决议要求,重点审议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进度情况,收支政策是否切实可行、预算执行是否规范有效,重点关注“两新”“两重”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审查2024年度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和部门决算情况,包括预算收入、支出政策实施,重点支出与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情况,转移支付及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社保领域基金使用及风险,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和偿还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2024年度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和部门决算情况,包括预算收入、支出政策实施,重点支出与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情况,转移支付及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社保领域基金使用及风险,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和偿还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根据五年监督计划,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七大类国有自然资源分布、配置、使用及管理情况基础上,重点关注水资源、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同时,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六大类103个具体问题,以及相关决议提出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管理绩效、压实整改责任等四个方面的建议,重点审议市政府的整改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相关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是否有效助力市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及目标的实现。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聚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领域有重点深化调研,围绕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等审议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精准提出审查意见,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的审查工作。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完善部门预算分项审查和听证方式,进一步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审议2026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议部门项目经费、专项资金、城市建设发展项目资金安排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是否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情况进行整改。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三)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重点关注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政策依据及分配方案等有关情况,同时,根据年度市级预算执行进度和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年度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报告拟适时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报告,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预算〉工委)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注市政府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情况,重点围绕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工作,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拟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进行。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定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政策实施、政务服务、权益保护、公平竞争、外贸生态等方面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助推我市“一号改革工程”落实落地,五大环境有效提升。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印发并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市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一件事,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职教融通、校企合作等情况,检查梳理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和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以硬核监督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法律宣传贯彻还不够到位、科技成果转化还不够通畅、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还不够突出、科技投入和人才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整改情况。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紧盯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对《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保障市政设施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营造宜居环境提供坚实支撑。相关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去年常委会提出的加强普法宣传、优化服务举措、加强依法管理、加强基础建设等四个方面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助推出入境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护航我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民宗侨外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提出的健全体制机制、优化规划布局、强化监管能力、深化法律宣贯等审议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助力我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相关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去年我市开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发现的治水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非法侵占河道与污染水体行为管控、水环境质量长效治理、部门之间联动共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就“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系统整治、推动多元化投入、强化协同共治”等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助力我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相关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资工委负责。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认真做好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大审查纠错的力度和刚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地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坚持践行备案审查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继续健全第三方协助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力度,讲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备案审查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