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南县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高质量推进苍南县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贡献人大力量。
凝聚多方合力,构建生态文明全覆盖报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成立工作专班,总结现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报告制度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县域实际,草拟《实施方案》,召开主任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县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将报告内容从生态环保拓展到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方面,将报告主体从县政府拓展到“一府两院”以及乡镇政府,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根源治理、合力治理。
统筹点面结合,打造生态文明全链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强调“拓展提升、深入实施”“因地制宜、精准实施”“协同联动、合力实施”等原则,力求方案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本地化和可操作性。在全县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1+N模式(即每年听取县政府和N个有关单位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相关专项报告),并明确2025年在继续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基础上,开展苍南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专题询问,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调研等,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纵向协同发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丰富。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工作计划,加强与市人大相关专工委的沟通对接,实时汇报生态环保、生态经济、水源地保护等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吸收上级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指导意见。用好相关职能部门、专家智库等专业力量,成立生态文明建设代表专业小组。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网格,广泛听取民情民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受问政,提出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召开县乡人大联席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开展有关工作,实现县乡人大共同配合、整体推进,推动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积极落实责任,确保在2025年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县、乡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