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大常委会以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为契机,建立闭环监督机制,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等领域监督工作,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
聚焦重点监督。结合永嘉实际,构建“共性指标+个性指标”的指标体系,把楠溪江一级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等纳入指标体系,并把《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后的工作成效、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为作为县政府报告和县人大监督的重点。试点镇街人大依托“代表约政”等民主实践品牌,推动人大代表与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助力解决了非法开采、非法砍伐、污水设施提升等一批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
聚焦会议审议。会前邀请专业代表、专家参与视察座谈,并通过“温州代表在线”民意热点等线上线下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确保调研报告客观充分。会中组织生态领域专业委员和代表发表意见建议,确保审议发言科学合理。会后梳理汇总审议意见,并经主任会议充分研究,确保审议意见精准务实。如我们围绕加强和改进环境资源审判和检察工作,提出健全生态环境破坏赔偿机制的审议意见,得到县两院的积极回应,交办审议意见以来,县两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223万。
聚焦督办落实。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及时审议“一府两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将上年度未完成的重点指标或标志性事项,列入当年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开展专项监督。如今年把建筑垃圾处置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建立“回头看”机制,第二年重点监督推进审议意见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再监督-再落实”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