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25-03-25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加波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育斐、张洪国、梁超、冯金考、周一富、白洪楞和秘书长吴松海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5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市监委副主任龚大昕,市法院院长赵江涛,市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王彩莲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决定:任命崔波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朝明为温州市水利局局长。会议通过:任命王俊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含艳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章宝晓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铭哲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胡斌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陈雕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叶飞为温州破产法庭副庭长,任宁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诸智影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潘陈云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免去方飞潮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王俊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陈成荣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郑明岳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会议通过:批准王恭顺辞去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美广辞去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卓秉谕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美广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梁力生、李仁生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上,拟任命人员作了任前表态发言。张加波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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