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沈林杰
(2025年6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市政府认真研究并对照审议意见要求逐条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自新修订的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科技创新作用,系统提升“一区一廊一会一室一集群”创新格局,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科技创新生态,以法治力量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宣传落实,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以科技创新“一法两条例”为依据,构建温州科技创新体系。市委市政府连续四年召开“新年第一会”部署科技创新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创新温州建设 全力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行动方案》,系统构建包括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等161项体现“创新发展”的指标目标体系,通过深入实施八大工程,全面加快创新温州建设。成立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委员会,通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有效整合科技资源,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国首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推动温州跻身中国城市科技创新竞争力第26位、创新型城市第32位。
(二)建强科创平台,成果转化质效稳步提高。坚持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规范科创平台建设,积极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与国外首个知名高校合作共建的南洋理工大学研究院正式签约揭牌,香港理工大学温州技术创新研究院开园,中国赛宝(东南)实验室投运,推动华峰集团成立全国首个无区域性质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获批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16家全省重点实验室,全市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家,总数居全省第1。首次以推进会形式推动“一港五谷”争先创优,新招引重大项目847个、占全市新招引重大项目总数的25.3%。创新启动首批5家概念验证和6家中试平台建设,招引落地技转中心13家,转化百万元以上成果99项,实现技术交易额665.03亿元。
(三)突出主体地位,赋能企业创新发展。以科技创新“一法两条例”为支撑,对高新技术等科技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扶持,激发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性。新认定(通过评审)高新技术企业716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43家,数量均居全省第3。近三年年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年合计增加数分别占总数的近45%、37%。强化有组织的科研,以创新联合体形式实施攻关项目2项,正泰集团牵头的创新联合体列入省级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名单;获省尖兵、领雁项目立项21项,项目数并列全省第2,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企业牵头或参与比例超90%。
(四)优化服务效能,激活科创生态动能。围绕省教育科技人才“3+1”改革方向,以“小切口”为牵引谋划29项科技体制改革举措。3项创新做法入选省科技体制改革典型案例;“科技副总”破解企业人才招引难题做法,入选省2024年第一批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目前“科技副总”入驻企业数量已达451家,推动任职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项目240项,累计向民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150项、交易金额近2亿元。全国首创科创指数贷,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累计授信金额突破1000亿元、发放贷款近900亿元。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全市顶尖人才从6年前的零基础增加到现在的26人。
二、下步工作
总体上来看,科技创新“一法两条例”支撑保障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落实各项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温州城市科创能级有待提升、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不够、科创平台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市政府将全面贯彻“一法两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为温州冲刺“双万”城市、打造全省发展“第三极”注入强劲动力。
(一)迭代“一港五谷一集群”建设,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一是全力实施大孵化器集群“34520”计划,以“一港五谷”为标杆,以“20孵化器”为中坚,按照“新建、改造、提升”模式,因地制宜建设高度适配孵化空间300万平方米以上。引导孵化器专注产业细分领域精准孵化,调整优化存量孵化器在孵企业;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加速-产业转化”分阶段孵化、分类培育、相互衔接的孵化链条,进一步构建“基础服务+增值服务+专业服务”服务体系。二是抓好“一港五谷”平台建设,全力推动中国眼谷、基因药谷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来产业先导区,全力争取国家、省自然基金专项资金,提速建设FGF生长因子之城;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和头部企业入驻新光谷启动区,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数安港全面推进国家级试点建设工作,提速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示范园区建设。
(二)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加快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推动教科人一体改革突破。用好创新温州云上服务局平台,加强各地各部门线上线下联动,高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加快形成一批有温州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打响“好学温州”品牌。全方位支持在温高校跨越式发展,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升本、温州理工学院申硕;提升教产融合质效,推动每所在温高校建设技术或产业转移中心,提升在温高校留温率;扩大优质教育供给,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是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建强“塔尖重器”,推动两大全国重点实验室、瓯江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市场化运作,全市高能级科创平台力争达75家。深入推进“两新”深度融合改革试点,围绕“一院一策”引导11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深化“1+1+1+X”结对合作模式。创新构建“基本运营经费+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的平台经费支持模式,提升科创平台自我造血能力。四是擦亮“瓯越英才”名片。持续打好人才“引育留用”组合拳,深化“问企识才”改革机制,营造尊才爱才氛围,吸引各类人才“来温州·创未来”。
(三)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民营企业创新促进条例,构建“一评三精准”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培育体系,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00家。支持龙头企业纵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力量、横向联合高校院所平台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重大任务攻关。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双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规上制造业企业高企培育、研发机构、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专利授权、科企通应用全覆盖;落实链主企业联合出资挂榜制度,加快实现研发机构设在企业、研发经费来自企业、科研项目实施主体为企业、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专利来源于企业“5个90%”。三是强化全链条成果转移转化。打造“温州好成果”品牌,建立市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常态征集机制,每月开展十大创新项目路演,常态化举办“院企银企双向对接会”。深化“先投后股”“二次救济”成果转化保险试点改革成果,探索“科技成果贷”等金融产品。
(四)提升知识产权高效综合管理水平,加速知识产权延链融链。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产业运营中心、快维中心、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专利纠纷裁决试点等多项国字号头衔,建设世界青年科学家转化中心、世界温商运营中心。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等工程,争取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超3.2万件、每万人高价值专利达9.7件以上。持续强化数安港生态试验区建设,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全链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