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期:2025-10-14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谢逢越

(2025年6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在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领导下,在梁超副主任的指导和带领下,财经(预算)工委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上级人大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相关监督工作。分别听取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级功能区等部门单位关于隐债化解、债务资金管理、项目申报及推进等情况汇报,部分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关于企业负债及转型发展情况汇报,市审计局关于政府专项债资金审计结果汇报;赴部分县(市、区)、专项债券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同联动、注重工作统筹,运用“四督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监督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2024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量力而行、合理举债,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4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9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7.4亿元,专项债务549.1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65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19.34亿元,专项债务2934.86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654.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19.31亿元,占19.7%,专项债务2934.83亿元,占80.3%。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市政和产业园区、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在支持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债务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重大决策部署,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举措。一是构建债券资金制度化管理体系。聚焦“专项债券资金跟着好项目走”的基本原则,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并制定《温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流程。二是创新债券收益电子化归集机制。深度融通“债券+非税”系统,打造债券收益归集缴库新路径,相关改革工作指引获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在防范偿债风险的同时,为夯实可用财力提供新支撑。三是释放债券资金最大化赋能效应。有效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2024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全省占比14.65%,同时积极争取置换债券,缓解财政化债负担,最大限度腾挪财力空间。四是实施债务风险全链条管控举措。构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平台公司隐性债务化解,常态化监测预警各县(市、区)债务率及债务风险指标,确保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五是推行债务工作全口径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限额、余额等情况,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置于人大依法监督之下。

二、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多项指标走在全省前列,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

(一)全市政府债务偿债压力逐年增大。随着债务规模逐年叠加,我市债务还本付息的刚性支出压力较大。我市大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尚未进入运营期,个别已进入运营期的项目收入不及预期,还本付息主要还是依靠财政自有资金。同时,受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及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多因素影响,收支紧平衡态势比较明显,偿债压力不断加大。

(二)部分专项债券项目绩效不够理想。部分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不成熟导致工程推进及支出进度滞后,部分项目高估预期“流量”和收入,低估运营成本,项目收益预期与实际偏离。

(三)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围绕“借、用、管、还”,不断完善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但是从调研情况来看,相比“借、还”环节,“用、管”环节相对薄弱,特别是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专项债收益归集管理、专项债券形成资产管理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审计发现,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工程建设实施不规范,个别项目建成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导致资产闲置或使用率低;专项债券项目收入归集机制尚未落实到位。同时,当前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已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在结果运用方面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去年来,国务院出台的一揽子化债政策逐步落实到位,解决了地方“燃眉之急”,极大地缓解了各主体化解隐债的压力。但在当前财政收入深度承压的情况下,即使全市债务规模连年持平,仍然面临债务率攀升压力,需引起高度重视。

三、意见建议

(一)兼顾发展与安全,坚持科学合理举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在稳经济、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负债会给财政安全带来压力。要强化法治意识和系统观念,精确梳理当前政府性债务实际状况,结合预期财政可用财力,明确举债空间。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债务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在保障地方发展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债务规模。项目选择要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项目长周期回报潜力及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和对社会事业的推动作用。同时,要建立相关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专项债使用绩效。加强项目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审批关,积极向上争取“自审自发”模式下地方政府的主动权,促进项目与资金精准匹配。强化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拨付机制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切实发挥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作用,紧扣债券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优化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探索推进符合温州实际的专项债券形成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及时对专项债券行政资产进行摸底排查,并实施分类管理,探索从资产端跟踪专项债券项目投入、产出情况,确保债券资产不流失。

(三)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遏制新增隐债。健全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严肃问责追责,强化举债约束,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动态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紧盯债务率攀升、新增隐性债、债务集中到期等情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降本增效,完善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控制债务规模。

(四)提升综合统筹能力,保障财政运行安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关键是要靠发展,控制债务率关键要素之一是要做大收入分母。要坚持创新驱动、产业强市,全面落实中央、省一揽子经济政策,完善并有效落实我市产业政策体系,持之以恒加大有效投资和要素保障,强化工业经济压舱石作用,扎实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组织收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刚性执行过紧日子清单,严控新建投资,严格续建管理,严控新增支出政策出台。坚持全市 “一盘棋”,制定中长期债务规划和年度债务计划,加强政府投资综合管理,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强化财政平稳运行统筹,确保财政可持续性。

(五)完善债务报告制度,增强协同监督实效。进一步落实中办文件和全国人大、省人大部署要求,高标准做好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时,应当全面反映全口径债务及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报告内容和程序,并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跨部门监督联动,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人大、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及时沟通债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增强监督的协同度、常态化和实效性,整体推进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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