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2025-10-14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2025年7月2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明显。但还存在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共富基础仍然薄弱、民族事务治理还有短板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的责任体系建设。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民族工作责任,着力打造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进一步优化民族干部人才结构。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使党员都能成为维护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共同富裕的骨干力量。

二、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尊重差异性,注意对各民族在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方面的保护和传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挖掘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畅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推动民族地区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借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讲好民族故事,唱响民族歌曲,探索创新用人留人的经营管理模式,推广文成县让川民族村成功经验,助推民族文旅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民族群众异地搬迁及产业致富,推动人口集聚,总结运用好泰顺县司前畲族镇的经验做法,助力民族融合和共同富裕。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建设资金要向相对困难的民族地区倾斜。

四、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到我市务工经商、求学就业、安居定居,推广正泰集团、修文食品等在解决民族群众就业、助力民族地区共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典型经验,让各族员工真正留得下、融得进、富得起。优化城市民族工作“五微五融工作法”,探索社区民族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多民族群众互嵌式社区。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有序推进各族学生混班,让孩子共同成长进步。

五、进一步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推进重点问题研究,积极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各民族公平享受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待遇,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广“4+X”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模式,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6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附件:继续跟踪监督的重点问题

附件

继续跟踪监督的重点问题

1.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把握有待加强,切实改变强化民族差异性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2.民族地区人才外流严重,民族乡村致富带头人尤为紧缺。

3.全市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与我市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提速打造“全省第三级”的目标要求仍有差距。

4.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语言障碍等因素,存在“融入难、扎根难、管理服务难”等情况。

5.社区民族工作基层基础仍不够扎实,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作用发挥还不够。

6.民族事务治理工作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民族地区学校停办引发的学生异地就学的交通及陪护等问题;城市民族乡村拆迁安置可能引发的落户、村集体权益分配等问题。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技术服务电话:0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