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5-01-13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2024年12月2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监督,是贯彻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人大监督支持“两院”工作、促进司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根据本届人大“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整体安排,今年开展部分员额法官履职评议。9月11日,市人大在市法院召开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葛益平主任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陈建明、市法院院长赵江涛参加会议,正式启动今年履职评议工作程序。监察司法工委根据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履职评议工作小组(抽选2名监察司法委委员、2名市检察院检察官和监察司法工委全体同志组成),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细致、依法规范开展评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随机抽选产生8名被评议对象。9月11日履职评议动员会后,履职评议工作小组会同市法院政治部按照庭(室)主任2名、庭(室)副主任3名、一般员额法官3名和每一庭(室)不超过1名的评议要求,电脑现场随机抽签产生了市法院环资庭庭长朱若荪、审管办主任郑琼、行政庭副庭长郑宇、审监庭副庭长吴海、执行实施处副处长陈学箭、刑一庭审判员刘晓艳、刑二庭审判员叶梦梦、民二庭审判员黄丽君等8名法官作为被评议对象。被评议法官根据评议内容要求认真开展了工作总结,各自撰写提交了近三年来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深入开展履职情况调查。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市人大通过数字化参与监督平台、网站等,将履职评议报告等向各基层单元和全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一起对被评议法官的投诉,经了解投诉事实不成立。9月中旬至10月底,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对8名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一是组织开展个别谈话。与被评议对象本人和法院分管业务领导、纪检组和政治部负责人、所在处室负责人、部分同事进行谈话46人次,深入了解被评议法官日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业务评查。随机抽查8位被评议对象所办理的案件卷宗每人5件共计40件,重点查阅被评议法官抗诉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深入了解法官业务能力水平、工作严谨规范和办案绩效等情况。同时,组织观摩被评议法官的庭审现场,实际了解司法礼仪、庭审驾驭能力、法律应用等情况。三是组织开展调查测评。走访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了解信访举报情况,收到信访举报16件,经核实,没有发现被评议对象违法违纪情况。同时,向市法院干警发放民主测评表295份,回收294份,平均优秀率99%,测评情况为履职评议提供参考。

(三)认真开展评议分析。10月中旬至下旬,履职评议工作小组认真审阅了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报告等相关档案资料,在组织谈话、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分析办案数据和年度考核情况的基础上,对每一名被评议对象都写出了调查意见,提交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审议。11月上旬,监察司法工委就履职评议有关情况与市法院政治部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育斐参加被评议法官述职会,听取了8名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参加履职评议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履职评议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及初评档次建议,原则同意履职评议工作小组的有关意见建议,评议工作情况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二、关于履职评议结果的建议

从履职评议情况来看,8名被评议法官普遍良好,政治素质优、法治意识强、专业素养高,工作勤勉敬业、为人正派朴实,注重廉洁自律、遵守各项纪律,能够做到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但是,从阅卷和庭审观摩情况看,有个别法官执法办案还不够规范严谨,存在卷宗材料归档把关不严、庭审能力和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议了评议工作 小组提出的8名被评议法官的履职情况调查意见(见附件)及初评档次建议,并听取了市法院领导的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按照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提出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评议档次,建议朱若荪、郑琼、陈学箭、叶梦梦等4名法官评定为“优秀”等次,对郑宇、吴海、刘晓艳、黄丽君等4名法官评定为“称职”等次,没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象,请主任会议审定。

三、关于市法院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市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队伍思想根基不断夯实,司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司法作风取得明显改善。但是,通过履职评议,我们也发现存在人才梯队培养不足、个别员额法官缺乏多岗位历练,在调查研究、司法业务能力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能动司法理念的新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官在认识和把握中心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以及准确理解法律精髓的能力。同时,加大梯队培养力度,健全干警综合培养机制,畅通轮岗交流渠道,注重新老法官结对“传帮带”,创造锻炼机会和平台,加快年轻法官成长。面对案多人少问题,合理处理综合性事务与办案的关系,确保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对风险领域岗位和人员需重点监督引导,保证每位法官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防止消极办案、简单办案、选择性办案等现象。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建立全方位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倒逼干警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守住纪律红线,确保法官队伍风清气正,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要求,拒绝机械办案,坚持案结事了。加大对类型化、集体诉讼类案的个案裁判示范,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注重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面对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和疑问,主动讲清案件背后的情理与法理,努力做到事心双解。将司法为民情怀融入调解、审判、送达、执行等司法办案全流程,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件:1.朱若荪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2.郑琼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3.郑宇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4.吴海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5.陈学箭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6.刘晓艳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7.叶梦梦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8.黄丽君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附件1

朱若荪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朱若荪,女,1971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州人, 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现任市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兼党支部书记、三级高级法官、温州市女法官协会会长。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年度法官考核2021年优秀,2022年、2023年均为称职。202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2年被评为优秀党员。

一、基本评价

朱若荪同志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法学理论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协调,注重廉洁自律,是一位有大局意识、能担重任、谦逊务实的优秀法官。作为环资庭庭长,能认真组织庭室政治学习,很好完成上级交付给庭室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有亲和力,能做到以身作则,表现较为突出。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此次评议谈话环节中,该同志的分管领导、部门同事对其均予以了高度评价,称其注重政治理论、法律和审判业务的学习,积极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案件处理方面具有较好的全局观和驾驭力。评议人员认为该同志庭前准备充分,法官庭审形象好,能够较好把握庭审程序节奏,做到问话清楚,交流顺畅,运用法律术语准确,驾驭庭审能力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辩护律师辩护意见。在阅卷评议环节,评议人员认为其裁判文书运用法律精准,判决说理充分、理由充足,法律文书齐全,手续完备,没有发现瑕疵的地方。

(二)注重办案质量,工作实绩突出。该同志能够严格依法履职,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经办案件数量多,环资庭案件多数为行政案件,面对败诉率居高不下的状况,善于协调处理政府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关系。三年共办理案件243件,作为审判长参与审理592件,没有案件被省高院改判和发回重审。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在担任研究室主任期间,有多篇调研文章发表在各类刊物。

(三)注重业务学习,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学习,特别是2021年12月跨领域转岗到环境资源庭后,从刑事审判横跨到行政审判、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领域,又正值环境资源庭刚刚成立,该同志能迅速适应新岗位的新要求,掌握裁判规则,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围绕法院工作、审判业务等疑难问题开展调研,撰写的《检视与探析:我国个人破产若干制度之构建——基于浙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践的思考》发表于《人民法治》;《个人破产若干制度之构建——基于浙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践与深圳探索的思考》发表于《改革内参》;参与合作编写的“毛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成功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71号。参与写作的《刑事诉讼法案例研习》一书2022年12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参与编写的《民营经济法治保障问题研究--以长三角司法保障为视角》一书2023年4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四)注重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从谈话环节及民主测评环节中均反映出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自身要求严格,廉洁自律意识强,没有不良反映,能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关系,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需进一步加强。

2.行政审判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学习和加强。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优秀”。

附件2

郑琼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郑琼,女,1979年11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07年9月进入温州市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司法监督室副主任、刑一庭副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温州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省高院“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人员库”成员。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法官绩效考核均为称职。

一、基本评价

郑琼同志政治素质高,立场坚定,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业务素养好,政策理论水平高,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业务。作为一名员额法官,能够坚守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筑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作为审判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能够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注重建章立制和工作交流,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评议期间没有不良反映。是一位勤勉踏实、注重实效、勇担重任、德才兼备的法官。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从评议谈话情况来看,分管领导及同事对该同志均有较高的评价,称其注重政治理论、法律和审判业务的学习,在办案过程中,能贯彻落实司法为公的审判宗旨。通过对其办理的案件案卷抽查,评议人员均认为该同志办案质量好,办案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法律文书规范。通过旁听庭审现场,评议人员普遍认为该同志审理思路清晰,能充分听取庭审参与人的意见,表现出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

(二)勇挑工作重担,注重办案质量。该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共审结一、二审,请示、管辖案件共166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瑕疵率为零。发扬奉献精神,主动担当作为,承办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时在审判中注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参与最高院涉家暴刑事案件审理试点工作,审理多起在全国有影响的涉家庭暴力案件,由其经办的被告人姚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2023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还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的“涉家暴案件审判的司法理念与实践经验暨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国际研讨会。

(三)发扬实干精神,助力质效提升。作为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该同志带领中院审管办积极发挥专责审判管理部门的职能,开展最高院、省高院案件质量指标体系运行,中院审执质效攻坚行动,案件评查,四类案件监管,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扰乱诉讼秩序专项行动,裁判文书质量、司法公开等各项审判管理工作,取得较好工作实绩。特别是通过每月质效指标通报、数据会商会、部门质效专题分析会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提出审执质效提升举措,今年1-8月,温州地区、温州中院案件质量指标情况均位列全省地区、中院前茅。

(四)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通过谈话及民主测评,能够反映出该同志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监督认识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中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工作方法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综合协调能力还有待加强。

2..学习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优秀”。

附件3

郑宇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郑宇,男,1983年12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州人, 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0年10月入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行政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2021年至2023年法官绩效考核均称职。

一、基本评价

郑宇同志政治素质好,注重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坚定。能积极参加市法院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有很强的综合业务能力。作为副庭长,能积极配合庭长工作,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积极性高,经常加班加点,有很好的法学理论功底。无论是法院同事还是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对其均给予较好评价,是一位办案能力强、谦逊务实、业务水平高的好法官。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此次评议谈话环节中,该同志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同事对其均给予了较好评价。认为该同志政治素质好,能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政治理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在案件抽查评审环节,评议人员认为该同志案件质量过硬,运用法律准确,判罚得当,程序、实体方面均未发现不当。法律文书规范,简明扼要,法理分析到位,没有发现瑕疵的地方。在庭审评议环节,评议人员认为该同志庭审过程中询问得体、程序到位、沟通顺畅。

(二)注重办案质量,工作实绩佳。该同志能够严格依法履职,办案数量多,其中不乏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近3年办理案件432件,其中一审案件办结138件,二审案件办结286件,其他案件办结8件,没有瑕疵案件,没有被省高院改判和发回重审。在办案中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努力发掘行政诉讼背后的实质争议,注重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实质化解,促成十余件案件当事人和解撤诉。

(三)调研能力强,论文质量佳。该同志调研能力强,文字功底深厚,承担院内多项综合文字工作以及行政数字化建设、行政争议一体化等工作任务。参与协助制定《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多项制度文件,撰写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及各类材料,善于总结审判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撰写的论文获得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3次,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二、三等奖8次,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4次,多篇论文、案例发表于《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浙江审判》等各类刊物。作为主要编写人之一的《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拆违法律问题解答与实例》(第二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一书撰稿。

(四)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从谈话环节及民主测评环节中均反映出该同志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能守住底线,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对人大的监督认识深刻。评议中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2.管理能力、工作魄力、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称职”。

附件4

吴海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吴海,男,1971年1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州人,大专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1995年2月进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现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考核和法官绩效考核均为称职。

一、基本情况。

吴海同志政治素质高,立场坚定。该同志平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自觉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注重建章立制的工作交流。注重廉洁自律,评议期间没有不良反映。是一位勤勉尽责、扎实肯干、经验丰富、能担重任的法官。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此次评议谈话环节中,该同志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同事对其评价较好,普遍认为其注重政治理论、法律和审判业务的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能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在案件抽查环节,评议人员均认为该同志办案质量好,办案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法律文书规范。通过旁听庭审现场,评议人员认为该同志表现出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思路清晰,既对刑事被告人注意耐心辨法析理,又引导控辩双方围绕诉讼焦点问题展开诉讼,法庭秩序维护良好,法庭驾驭能力佳。

(二)注重办案质量,工作业绩突出。该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共审结一、二审案件共329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瑕疵率为零。办案经验较为丰富,办案数量多,经常加班加点钻研业务。审结了社会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案情疑难复杂的周克宇等非法集资案(“鼎信贷”案)。积极参与庭审实质化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经办并撰写的文稿“卢勇诈骗案”得到法治网、人民法院报等平台转载宣传。对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叶某某刑事再审案,驳回了检察院提出的抗诉,为市法院首例驳回检察院刑事审监抗的案件。对于吕某某贩毒刑事申诉案,为市法院首例刑事案件申诉采纳,从而纠错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对于《刑法》关于贩毒罪规定的“数量大”“数量较大”等进行了厘定。

(三)积极完成综合事务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副庭长职责,积极协助庭长管理庭内日常事务、抓好司法办案相关工作,协助庭长将院里分配的法官、法官助理协调好相关工作,安排参与调研,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办理工作等。对于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注意认真分析,积极和刑事审判团队沟通,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此外,其还多次参与上级法院、政法委等开展的业务评查和问题研讨。

(四)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谈话及民主测评环节均反映出该同志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能够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认识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中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学习主动性不够,特别是数字化应用以及民事审判方面学习要进一步加强。

2.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灵活,沟通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称职”。

附件5

陈学箭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陈学箭,男,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瑞安人,大专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2011年通过遴选进入温州中院工作,现任执行实施处副处长。2021至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2021年、2023年法官绩效考核称职,2022年法官绩效考核为优秀。2022年获得浙江省“全省突出贡献法官”荣誉称号;2023年被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三为’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一、基本评价

陈学箭同志政治素质高,立场坚定,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业务素养好,政策理论水平高,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业务。作为一名员额法官,能够坚守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筑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作为中层副职,工作思路清晰,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能够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注重建章立制和工作交流,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破解了多项司法实务难题,善于借势而为。注重廉洁自律,评议期间没有不良反映。是一位勤勉尽责、敢于开拓、经验丰富、德才兼备的法官。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从评议谈话情况来看,分管领导及同事对该同志均有较高的评价,称其注重政治理论、法律和审判业务的学习,在办案过程中,能贯彻落实司法为公的审判宗旨。通过对其办理的案件案卷抽查,评议人员均认为该同志办案质量好,办案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法律文书规范。通过观看现场执行,评议人员普遍认为该同志表现出较强的执行现场驾驭能力,思路清晰,能充分听取相关人的意见,充分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二)注重办案质量,工作实绩突出。该同志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共办结案件751件,办案数均位列法院前茅,平均每件案件办理时间仅40天左右,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终本率、案款合理期限内发放率等优于合理区间。无一例案件被评为瑕疵案件,也无一例案件被当事人信访投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研思考。针对某仲裁委员会存在同案不同裁问题,及时向该仲裁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并得到回复,该案例入选为最高院仲裁裁决执行典型案例。针对如何让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与他人合作撰写了《个人破产立法的现实基础与路径选择---以个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为视角》,此文亦荣获“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理论与实践”征文比赛三等奖。

(三)坚持工作引领,做好模范表率。该同志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宗旨,积极带头办理涉及资产处置数量多、纠纷多、金额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其提出的以员额法官为团队长的办案模式,让法官助理在办案实战中得到锻炼的同时消除了后顾之忧,为法官助理快速掌握办案方式和方法提供了一个安全快捷的路径。通过上门开展培训授课、带队协调执行、法答网答疑等方式以实际行动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有效指导。2023年年底协同鹿城法院到新疆,协调乌鲁木齐中院、兵团十二师法院、吐鲁番中院等解决涉温商贷案件中财产处置问题。

(四)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通过谈话及民主测评,能够反映出该同志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监督认识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中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行政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锤炼提升。

2.协调沟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优秀”。

附件6

刘晓艳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刘晓艳,女,1986年9月出生,汉族,河南商丘人, 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1年10月入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22年11月纳入员额法官管理,现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一级法官。2021至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法官绩效考核2023年称职,荣记三等功一次。

一、基本评价

刘晓艳同志入院以来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奋斗在刑事审判一线。平时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努力上进,遵守规矩。注重廉洁自律,评议期间没有不良反映。是一位勤勉尽责、扎实肯干、能担重任、德才兼备的法官。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此次评议谈话环节中,该同志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同事对其均予以了较好评价。评议人员认为该同志政治素质好,注重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坚定。其从助理法官转员额法官后,适应能力强,办案认真仔细,为人踏实,工作较为敬业,业务能力较强。在案件评议环节,评议人员均认为案件适用法律准确,判罚准确,说理充分、法律文书齐全,手续完备,没有发现瑕疵。在庭审评议环节,认为该同志对庭审情况说明清楚,思路清晰,程序到位。

(二)注重办案质量,工作实绩突出。该同志能够严格依法履职,2022年1-11月,协助审委会专委、庭长办理一、二审刑事案件54件,协助办理多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负责办理反邪教方面案件。负责全市法院庭审实质化及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动态方面的数据统计及分析,助力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温州模式”,是温州地区跨部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社会化处置专班的法院联络员。2022年11月入额后共办理案件116件,其中被高院改判2件。所办案件无一被认定为瑕疵案件。第六轮全省法院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评查,其所办案件总体被评定为优秀。能妥善处理家庭与事业间关系,正确面对家庭困难,努力完成全年办案数量,表现良好。

(三)注重调研,撰写论文有成效。参加法院学术讨论会、撰写案例分析,曾荣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三等奖,温州市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一等奖;撰写的《张某遭丈夫故意杀害案》荣获温州市第三届妇女维权案例评选活动三等奖;参与的课题《关于反家暴司法保障的调研》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调研课题报告”;2023年参与的课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调查处置机制的研究》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调研课题报告”。

(四)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从谈话环节及民主测评环节中均反映出该同志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生活简单,谨慎交友,自觉约束业外活动,没有不良反映。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对人大的监督认识深刻。评议中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廉洁自律好,没有不良反映,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办案的果断力不足,决断力欠缺,庭审驾驭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办理的案件相对简单,调研、总结不够。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称职”。

附件7

叶梦梦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叶梦梦,女,1988年7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州人, 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5年10月入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信息员、法官助理。2021年12月纳入员额法官序列管理,现任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一级法官。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优秀,2022年至2023年法官绩效考核均称职,荣立三等功1次。2022年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022年全市法院青年干警素质提升班被评为“优秀学员”,全市法院干警演讲比赛第一名。

一、基本评价

叶梦梦同志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业务能力强,办案数量多,工作认真负责,有较扎实的法律书写能力。从办公室转岗到刑二庭,能很快适应工作环境的转变,业务水平突出,办案能力强、工作雷厉风行,是该庭的业务骨干,能承办一些大要案(省部级)和省高院指定的以及疑难复杂案件,深得分管领导和同事好评,是一位比较全面、有发展潜力的法官。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此次评议谈话环节中,该同志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同事对其均予以了高度评价。认为该同志政治素质好,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业务水平高,理论功底深。热爱法官职业,爱岗敬业。在案件评议环节,评议人员均认为案件质量过硬,运用法律准确,判罚得当,办案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案件调查询问非常认真,对检察机关未清事实要求补充侦查,对事实认定、缓刑适用标准把握、同案判处情况均有详细分析,对律师意见亦有充分说明,没有发现有瑕疵的地方。在庭审评议环节,评议人员认为该同志庭前准备充分,庭审形象好,程序把握恰当,在庭审中做到提问精准,语言简练,与辩护人交流顺畅,法庭把控能力好,驾驭庭审能力强。

(二)注重办案质量,工作实绩突出。该同志能够严格依法履职,办案数量多,其中不乏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入额后共办理刑事案件177件,其中一审案件29件,二审案件108件,请示类案件33件,刑更案件7件,均没有被改判和发回重审。平时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为人真诚直爽,与同事相处融洽。编写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及普法文章在市法院公众号上连载发布。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基础法律知识、校园欺凌、校园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法治课程,获得一致好评。

(三)注重调研,撰写论文有成效。积极参与重点调研课题,能够承担主笔职责。参与撰写的《关于刑事涉财产裁判工作的调研》,被评选为全市法院优秀调研课题报告;主笔的《温州地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情况调研报告》,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主笔的《朱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发表于国家级刊物《刑事审判参考》。向市医保局发送的《关于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司法建议书》,得到医保局积极反馈。与市医保局、市委政研室共同撰写的《关于尽快完善监管体系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建议》,得到市委书记张振丰、市长张文杰的批示肯定。

(四)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从谈话环节及民主测评环节中均反映出该同志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生活简单,谨慎交友,自觉约束业外活动,没有不良反映。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对人大的监督认识深刻。评议中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个案办理时间过长,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2.工作事务较多,抗压能力有待加强。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优秀”。

附件8

黄丽君法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意见

黄丽君,女,1984年2月出生,汉族,浙江温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10年10月进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政治部、商事审判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民二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2021年至2023年法官绩效考核均为合格。

一、基本评价

黄丽君同志政治素质高,立场坚定,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业务素养好,政策理论水平高,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业务。作为一名员额法官,能够坚守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筑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心大局。注重廉洁自律,评议期间没有不良反映。是一位勤勉尽责、敢于开拓、勇担重任、德才兼备的法官。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从评议谈话情况来看,分管领导及同事对该同志均有较高的评价,称其注重政治理论、法律和审判业务的学习,在办案过程中,能贯彻落实司法为公的审判宗旨。通过对其办理的案件案卷抽查,评议人员均认为该同志办案质量好,办案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法律文书规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评议人员普遍认为该同志表现出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思路清晰,能充分听取代理人的意见,法庭秩序维持良好。

(二)注重办案质量,工作实绩突出。该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共审结一、二审案件共626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瑕疵率为零。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合伙纠纷、公司纠纷、借贷纠纷、金融纠纷、破产清算等多种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二等奖、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全市法院优秀调解案例、全市法院精品案例、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等荣誉。

(三)充分发挥工作能动性,积极参与调研等专项工作。围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商事审判中心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与审判效率的同时,该同志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注重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多发、高发的商事纠纷,探索运用示范调解(诉讼)化解纠纷,尝试用个案示范效应带动同类批量案件的统一裁判或调解处理,促进交易规范化,促进行业标准的形成。坚持调查研究,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在《人民司法·案例》《中国高教研究》等期刊上发表了多篇案例、论文。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走入中小学积极开展法治宣讲。

(四)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通过谈话及民主测评,能够反映出该同志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监督认识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中没有发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无信访归责情况。

二、不足之处

1.统筹协调能力有所欠缺,决策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质量和效率平衡不足,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评议定档建议

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建议评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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