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从认识高度、布局广度、部署速度、措施力度、职能深度等多个方面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矩阵”,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县人大常委会提高认识,充分利用举办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机会,让代表们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主实践深度发展的助推器,植根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群众的优势,拓展群众参与渠道、丰富参与方式、提升表达效果,尊重了群众在立法活动中的重要地位,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过程的主动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国家立法的有效参与。切实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让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公民提供“零门槛”的民主实践平台,让所有公民能够平等、广泛地参与到基层民主实践当中,切身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真管用的民主。
二是拓展布局“广度”。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特点和要求,推荐“平阳县鳌江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阳县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处”“平阳县法学会”“平阳县昆阳镇湖屿村”成功申报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多元化基层立法基础。另外,根据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不同的基础和职能优势,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做好常规动作之外,积极谋划打造自己特色模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如“平阳县鳌江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依托宪法广场和走在前列的数字化工作打造“线上+线下”普法模块、“平阳县法学会”打造律师行业意见建议征求模块、“平阳县昆阳镇湖屿村”打造民情民意收集模块等。
三是加快部署“速度”。县人大常委会在推荐基层立法联系点前期就进行基础情况调研,做到“心中有数”,排除存在的工作障碍,奠定扎实的基础。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第一时间建立工作群,确定各个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好“四梁八柱”。平阳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参与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挂牌仪式,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专题调研,定期走访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优化整体工作布局、厘清长期工作思路,畅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的发挥。
四是加大措施“力度”。为更大程度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基层立法,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好“结合文章”,与人大各项工作结合开展。“平阳县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处”将市人大基层单元e系列与共享法庭打通链接,将普法、典型案例宣传、调解和意见建议征求端口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平阳县鳌江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立法e点通”结合宪法广场宣传作用,打造家门口的普法阵地,推动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另外,平阳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对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相关工作做法进行总结提炼,持续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
五是延展职能“深度”。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发展,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基于县级层面没有立法权,更侧重于在功能提升方面发力。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普法宣传职能,邀请“三官一律一员”等专业人士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普法宣传更具深度也更接地气,形象而生动的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知识。由单纯地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向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展,汇聚更加广泛的社情民意信息源,将民意运用到当地重大政治生活相关实事项目酝酿过程中,提升当地群众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关注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扩充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社会治理功能,“平阳县昆阳镇湖屿村”和“平阳县人民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处”基层立法联系点做了大量的尝试,平阳县人民法院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上作《平台融通 联动善治 平阳法院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解锁基层治理新模式》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