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阳县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备案审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聚焦备案审查工作人民性、专业性、权威性,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聚焦备案审查人民性,实现人大民意监督。平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专门成立以代表为主要成员的调研组到辖区内所有乡镇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调研,运用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行业代表工作室和基层单元E系列等阵地或平台,“线上+线下”开门审查“听取民声”,广泛收集民情民意。调研前必先“备好课”,在历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备案审查中梳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带着问题到基层走访、座谈,以“旧问题”引出“新问题”,以“重点问题”带出“共性问题”。如在万全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场活动时,多名企业代表提出,基层乡镇政府文件存在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现象。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上述问题,2023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县乡两级人大持续跟踪监督涉及公平竞争的县级规范性文件1件、乡镇规范性文件3件,目前已整改到位。
聚焦备案审查专业性,实现人大依法监督。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使命,在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方面多维度发力,打造备案审查专家“矩阵”。近年来,持续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各专(工)委、“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党政办主任等加强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奠定了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坚实基础。不断充实相关专(工)委专业人员,吸纳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大代表为法制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以当地资深律师、经验丰富的政府组成部门法规科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组成法律咨询委员会。紧跟省市步伐实现“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备案审查全覆盖,规范“一府一委两院”报备,形成机制常态化,推动各部门、乡镇法律人才比例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力量持续增强。另外,与温州大学法学院签订专家初审技术服务合同,将县乡两级重要复杂的规范性文件交温州大学法学院进行初审,提出专家意见建议供县乡人大参考,解决了基层人大审查力量不足的难题。多方专家通过定期召开联审会等模式进行研讨,实现法治专业审,让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治精神。
聚焦备案审查权威性,实现人大刚性监督。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1件县级规范性文件,并向市人大报送案例1篇,通过持续跟踪监督,该文件已重新发文。针对40件存量乡镇规范性文件,通过乡镇人大备案审查、第三方辅助审查、联合审查、集中研讨等,确定其中9件文件存在合法性问题。如鳌江镇人大在主动审查中发现《鳌江镇人民政府投资小额标准限额以下项目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暂行办法》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内容表述不当等问题,向镇政府书面反馈纠正意见,要求暂停执行相关条款,并适时删除或修改有关条款,镇政府正式复函并立即通过发文程序修改,该纠正案例入选《浙江省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案例选编》。镇人大及时总结纠正案例中的问题经验,系统梳理分析乡镇人大备案审查职责和程序,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鳌江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试行)》《鳌江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构建了“报备—审查—纠错”完整闭环流程,为全省乡镇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经验。其余8个问题文件分别属于5个乡镇,今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有关乡镇人大发出“工作提示函”,并召开备案审查纠正讨论会,督促乡镇人大及时纠正。其中5件与上位法明显冲突的文件予以废止,另外3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发文公布,全面实现“有错必纠”,让备案审查工作长出牙齿、增强咬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