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
根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市行政复议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逐渐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收案情况。2023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977件,同比增长57.75%,首次超过当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复议诉讼比值达1.62,总量和增幅均居全省第2位,占全省新收复议案件的16.75%。市本级新收867件,同比增长88.48%,各县(市、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均超过当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行政复议分流行政争议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案件类型。新收案件涉及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等事项,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1858件,比重最高,占37.33%;其次是举报投诉处理类案件1397件,占27.71%。行政强制类案件258件,增加了96件,且通常案情复杂,案涉利益纠纷多、矛盾深,化解难度大。
行 为 类 型 | 行 政 处 罚 | 投诉 举报 处理 | 政府信 息 公 开 | 行 政 强 制 | 行 政 不 作 为 | 行 政 征 收 | 行 政 确 认 | 行 政 许 可 | 行 政 登 记 | 行政给付 | 行政批准 | 行政确权 | 其他行政行为 |
案件 数量 | 1858 | 1379 | 453 | 258 | 215 | 98 | 93 | 47 | 44 | 23 | 15 | 13 | 481 |
占比 | 37.33% | 27.71% | 9.10% | 5.18% | 4.32% | 1.97% | 1.87% | 0.94% | 0.88% | 0.46% | 0.30% | 0.26% | 9.66% |
(三)案件处理情况。2023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
政复议申请4727件(其中受理审结件3923件),直接纠错368件,纠错率为9.38%;成功调解复议案件2326件(含受理前调撤511件),综合调撤率为49.21%。复议后起诉率8.18%,超过九成的行政争议在复议后得到实质化解。
新收 案件 | 办结案件 | ||||||||
总计 | 不予受理 | 维持 | 驳回 | 直接 纠错 | 纠错率 | 和解、 调解 | 受理前 调撤 | 综合调撤率(含受理前调撤) | |
4977 | 4727 | 351 | 1094 | 588 | 368 | 9.38% | 1815 | 511 | 49.21% |
(四)工作质效。全市行政复议机构认真履职、成效良好,当年法治浙江建设考核的行政复议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因成绩突出,全市受司法部表彰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受省级表扬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11名,受表彰表扬总数居全省第2位。市司法局复议团队成功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中国普法”行政复议法专项知识竞赛公众参与度排名,温州居全国第23位,受司法部通报表扬。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聚焦吸纳引流,着力推动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窗口受理+网上申请+司法所代收”模式,多点同步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构建行政争议诉前引流机制,对接法院,推行行政诉讼立案先行引导行政复议。探索“信访复议衔接”机制,开展信访事项依法导入行政复议省级试点改革,第四季度引流信访案件188件,占同期收案的14.9%,相关试点工作分别获得省政府副省长胡伟、杨青玖批示肯定。
(二)聚焦监督指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严格监督,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作用,市行政复议局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5份、编写典型案例11篇,源头规范依法行政。创新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加大复议听证力度,市行政复议局共召开集体案审会21次、复议听证会33次,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三)聚焦护航发展,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涉企复议案件一律向行政机关送达《自查化解通知书》,选聘104位行政争议特邀调解员助力化解,推行“听证+调解”涉企办案模式。全市办结涉企行政复议申请381件,其中直接纠错47件、纠错率12.34%,调解结案196件、调解率51.44%,挽回企业损失约1.2亿元。
(四)聚焦基础保障,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履职能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全市行政复议局现有工作人员62名,其中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编行政复议人员55名。建立行政复议(专)员制度,印发行政复议专员管理办法及等级评定细则,市政府举行市本级行政复议专员任命及宪法宣誓仪式。补强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在全省率先对行政复议队伍标志标识进行统一,争取到省司法厅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支持各地数字化听证室及信息化建设,推动平阳、苍南等地行政复议中心建设。
(五)聚焦氛围营造,着力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出台后,组织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执法机关“亮屏”宣传、行政复议机构市民开放日活动,组织新行政复议法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中心、进法律服务机构、进村社“六进”活动及大型广场咨询宣讲等。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行政复议法,举办全市行政复议人员专题培训,推动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开展专题学习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
(一)征迁领域违法行政行为突出。2023年,我市行政复议机关直接纠错的368件案件中,有125件涉及土地、城乡规划等涉征迁类行政争议,约占34%。
(二)部分行政机关法治工作力量不足。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法治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没有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慎审查。
(三)行政不作为现象不同程度显现。新收申诉行政不作为类型案件215件,存在瑕疵的有107件,约占50%,其中被直接纠错的有26件,约占12%,主要是一些职能部门在违法建筑查处、耕地保护、投诉处理、申请答复等事项中怠于履职。
(四)行政复议“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行政复议法修订后,行政复议收案范围扩大将带来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协议、国家赔偿等类型案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后,案件办理难度将大幅增加,本就办案力量不足的行政复议机构将面临更大挑战。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的第一年,行政复议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使命新定位,以高质量行政复议工作推进法治政府高水平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全市
行政复议机构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二)坚持为民初心,以更实措施深化复议主渠道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便利化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诉前引流力度,深入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导入行政复议试点工作,力争复议诉讼比值达2.0以上、简易程序适用率达20%以上。
(三)坚持“双基提升”,以更优标准夯实复议机构建设。着力从“工作队伍”和“工作阵地”两方面夯实工作基础,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复议队伍,推动各县(市、区)设置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听证室、调解室等专门办案场所,推动市本级和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永嘉、平阳、苍南等县(市、区)完成或优化数字化听证室建设。建立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四)坚持“以案清源”,以更好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以案清源”专项行动,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不低于受理案件办结数的5%或当地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发率不低于新收复议案件数的5%,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听取当事人意见率100%、听证率不低于5%。
(五)坚持服务发展,以更强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认真履行监督依法行政、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各方面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复议调解率不低于35%,复议后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率不低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