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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大:做优做实“两官”履职评议 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期: 2024-04-26 信息来源: 乐清市市本级 作者: 卢晓玲

近年来,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逐渐形成具有乐清人大特色的“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实现了从“任前”到“任后”监督触角的延伸,让“任前+任后”监督更加有机统一,助推“两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质效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开展司法监督的公正性、权威性。

完善顶层设计,筑牢评议基础。乐清市人大精心部署、完善评议方案,在履职评议小组构成、被评议对象选取、评议标准确定上狠下功夫,确保评议公平公正进行。一是“1+N”确定履职评议小组成员。“1”即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以上全员参与,“N”即常委会相关专委、公检法司等单位代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等多层次构成。二是“123”确定被评议对象。即选取1名中层正职领导、2名中层领导、3名普通法官或检察官,同时每一个庭室或检察部不超过1人,以随机抽签产生。在科学、公正评议“两官”的同时,实现对两院工作的全面体检。三是“5个相结合”确定评议标准。即线下线上与庭审观摩相结合、内部测评与常委会测评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履职评议小组评价相结合、现场发言与书面履职相结合、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突出评议重点,实现精准画像。为确保评议真正评出活力、评出干劲、评出实效,乐清市人大突出抓好意见征求、个别谈话、案卷评查、旁听庭审等关键环节,全方位考察被评议对象政治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等情况,并以此为契机检视两院队伍建设,确保既对被评议对象“精准画像”,又客观公正地展示两院队伍建设成效。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履职评议小组通过乐清市人大和“两院”网站、省人大代表履职综合系统向社会公告评议工作和被评议对象,收集意见建议。二是广泛开展谈话。履职评议小组按照“相关、直接”的原则与“两院”领导、中层干部开展面对面谈话,并与公安部门等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谈话了解情况。三是评估办案水平。以评议小组中的律师作为案卷评查主力,从每位被评议对象近三年经办的案件中筛选出不同类型、案情相对复杂的案件进行评查,结合被评议对象的现场庭审,客观评价被评议对象的办案水平和能力。

注重结果转化,督促业务提升。乐清市人大强化评议结果运用,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促进被评议对象提升专业素养,推动法检“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集中评议直面问题。将评议的最后一项流程“满意度测评”搬上常委会会议,被评议对象逐一上台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述职,常委会委员客观中肯点出具体问题,并现场开展满意度测评。对于每位被评议对象而言,这是一次“照镜子”和“正衣冠”的过程,让他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要慎用手中职权。二是督促整改转化成果。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以常委会文件形式转发法检两院,要求六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期间跟踪监督,全力做好履职评议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评议意见真正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评议结果运用。将被评议对象评议结果反馈两院并抄送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等相关部门,作为职务任免和等级晋升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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