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金平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期: 2024-03-07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4年3月6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郑金平本人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郑金平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1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