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期: 2024-02-21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3年12月19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温州召开(召开日期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2023年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温州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决定2024年度温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八、审议通过《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九、选举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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