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4-02-21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2023年12月19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监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要求,是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近年来我市人大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本届人大“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整体安排,今年开展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9月19日,市人大在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葛益平主任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陈建明副主任、柴峥涛检察长参加会议,正式启动今年履职评议工作程序。监察司法工委根据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履职评议工作小组(抽选2名法官、2名监察司法委委员和监察司法工委全体同志组成),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细致、依法规范开展评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随机抽选产生7名被评议对象。9月19日履职评议动员会上,履职评议工作小组会同市检察院政治部按照部(室)主任2名、部(室)副主任2名、一般员额检察官3名和每一部(室)不超过1名的评议要求,电脑现场随机抽签产生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项秉忠、政策研究室主任张东蕾、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大海、案件管理室副主任金志国、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杨奔、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仁生、第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玮等7名检察官作为被评议对象。被评议检察官根据评议内容要求认真开展了工作总结,各自撰写提交了近三年来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深入开展履职情况调查。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市人大通过数字化参与监督平台、网站等,将履职评议报告等向各基层单元和全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举报电话和信件。9月中旬至10月底,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分2个小组对7名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一是组织开展个别谈话。与被评议对象本人和检察院分管业务领导、纪检组和政治部负责人、所在处室负责人、部分同事进行组织谈话37人次,深入了解被评议检察官日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业务评查。随机抽查7位被评议对象所办理的案件卷宗35件,重点查阅被评议检察官抗诉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深入了解检察官业务能力水平、工作严谨规范和办案绩效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脑随机抽选观摩被评议检察官的庭审录像,了解司法礼仪、庭审驾驭能力、法律应用等情况。三是组织开展调查测评。通过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听取6位律师代表、案件当事人等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反映,回访对象均表示满意。走访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信访举报情况,并与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谈话核实,目前没有发现被评议对象违法违纪情况。同时,向市检察院干警发放和回收民主测评表167份,平均优秀率96.2%,测评情况为履职评议提供参考。

(三)认真开展评议分析。10月中旬至下旬,履职评议工作小组认真审阅了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报告,在组织谈话、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分析办案数据、年度考核、员额绩效考核情况的基础上,对每一名被评议对象都写出了调查意见提交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审议。11月上旬,监察司法工委就履职评议有关情况与市检察院相关领导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葛益平主任对评议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指示,要求把牢评议工作正确方向、提升评议工作质效、放大评议工作效果。陈建明副主任多次召开评议工作专题会议,11月13日专门听取监察司法工委关于“两官”履职评议情况的汇报,11月20日主持召开了履职评议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7名被评议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履职评议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及初评档次建议,原则同意履职评议工作小组的有关意见建议。评议工作情况提交主任会议审定。

二、关于履职评议结果的建议

从履职评议情况来看,这次7名被评议对象的学习、工作等方面普遍反映良好,总体上看政治素质优、法治意识强、专业素养高,工作勤勉敬业、为人正派朴实,注重廉洁自律、遵守各项纪律,能够做到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议了评议工作小组提出的7名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调查意见(见附件)及初评档次建议,并充分听取了市检察院领导的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按照履职评议工作方案提出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评议档次,建议张东蕾、项秉忠、金志国等3名检察官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徐大海、王玮、李仁生、杨奔4名检察官评定为“称职”等次,没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象,请主任会议审定。

三、关于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市检察院有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业务人才培养交流成效明显,监督办案能力不断提升,卷宗管理愈发规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通过履职评议,我们也发现市检察院个别员额检察官缺乏多岗位历练、依法履行新的监督职能的能动性、对下督促指导的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在学习培训上继续下功夫。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学习和培训提质增效,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培养模式的联合运用,健全专业能力培训机制,破解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特别要重视推进领军型、头雁型、拔尖型检察人才的培养规划,通过“培育一个”,从而“带动一批”,激活整个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二是要在树立导向上继续做文章。要进一步健全“考用奖管”闭合机制,对于表现优异的,把成绩晒一晒,推动比学赶超;对于表现不佳的,把问题点一点,推动奋勇争先。善于把知重负重、苦干实干,特别是关键时刻有硬肩膀的干部发现出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出”,激励担当履职,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倒逼想“躺平”的干部“躺不平”,激发干警创优意识、释放干警履职动能。

三要在梯队建设上继续出实招。近年来市检察院不断拓展优秀干部培养渠道,干部梯队建设培养有较好进展。要坚持选准用好,持续创造“上挂下派”青年干警到基层院、乡镇街道进行交流挂职轮岗的机会,注重“扬长”“补短”,做实严管厚爱,加强跟踪培养,使检察干部“跳出检察看检察”“跳出监督看监督”,从全局中定位和把握工作,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真正经受历练、增长才干、堪当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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