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24-02-21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副主任冯金考主持会议,副主任徐育斐、张洪国、梁超、王蛟虎、陈永光和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5人。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副市长陈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龚大昕,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谢作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所作的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综合交通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宣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温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所作的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张胜海所作的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3年度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检察院接受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温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市委台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供销社、市妇联、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等10个重点审查的2024年度部门预算草案。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丹艳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与苏里南帕拉马里博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及其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温州市与苏里南帕拉马里博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丹艳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相关委室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做好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峰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提请的《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经审议,决定: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温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2023年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温州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温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决定2024年度温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八、审议通过《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九、选举和其他事项。会议同意,遇有特殊情况需更改会议日期,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告。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张胜海所作的关于《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

六、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张振丰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张文杰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会议通过:任命王作建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陈如良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批准王作建辞去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上,拟任命人员作了任前表态发言。葛益平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七、葛益平在会议结束时指出,要围绕中心大局、聚焦良善法治、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扩大立法成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组织协调,高质高效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开出新气象、开出高质量。要强化凝心聚力,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科学谋划、研究制定明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计划,确保明年人大各项工作都紧扣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进新一年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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