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促进民营经济繁荣发展,不断加强自主性、创制性立法,加强重点领域、关键领域执法检查,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民主法治”的生动实践。
有法可依,多项创制性立法强保障。聚焦温州“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立足民营企业所需所盼,在先后通过《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决议》、出台《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等法规的基础上,今年密切联系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大量走企调研排摸和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有关意见建议69条,几经易稿打磨,出台全国首部直接以“商业秘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从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商业秘密识别、载体化、保密措施等方面,规范、引导企业的商业秘密自我保护工作,以制度性回应为民企的商业秘密保护护航。
良法善治,精细开展执法检查促落实。持续推动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关于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定》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等工作,走访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企业、人大代表联络站、镇街企业服务中心,上下联动开展监督,围绕改善预期、便企利民、权益保护、企业关切、外贸生态等提出清单式建议,推动14个重点难点问题化解。
民主法治,丰富立法及执法监督参与渠道察企情。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成立人大财经专家库等创新举措,持续延伸温州立法倾听传递民意的“触角”。其中,温州市人大财经专家库聘请了包括科研院所经济领域的学术权威,各行业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企业家代表等在内的42位人大代表为专家库成员,邀请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到各类履职实践中、反映到人大立法中、体现在人大审议中,进一步提高人大立法和财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