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以执法检查为契机,与省、温州市人大形成三级联动,努力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正确实施,更好以法治手段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深化认识。针对宣传工作、主体责任、法律意识等法定责任落实不强的情况,明确要求持续加强宣传工作,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尤其加强针对企业政策宣传解读的频度、广度和对涉法部门干部、企业负责人普法。持续加强法律执行,关注科技创新环境和企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提升计划,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加强顶层设计,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企业创业创新,根据产业特点和未来发展方向,制定有指导性的科技创新发展体系。
二是聚焦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持续完善制度。针对人才体系、金融支撑、技术投入等科技创新机制不够健全的情况,明确要求大力提升人才环境,打造富有融合力和张力的人才文化,增强外来人才的归属感;加强实用型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上更加注重与产业需求接轨,引导企业加大对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研究和解决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在住房、子女教育、社保等方面持续提高竞争力,打造乐清电器电子等特色人才“高地”和技术人才的“洼地”。建立健全科创管理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管理效能和政策透明度,扎实推动科技政策落地见效。提高科创投入效益,扩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规模与水平,优化金融保障体系,及时兑现相关政策补贴,逐步提高研发投入R&D经费比重。
三是聚焦激发创新主体作用,全力夯实基础。针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水平较低、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学研协同合作较少等创新主体作用有待发挥的情况,明确要求增强企业原始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规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尤其是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的补贴力度和对企业创新的表彰激励力度;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保障科技攻关创新产品迭代应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执行和行业协会监管的力度,畅通多部门联合维权通道,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重违法成本。
四是聚焦提高科技转化成效,高效多措并举。针对供需不匹配、部门协作沟通机制不健全、科创平台亟待整合提升等科创平台绩效偏低的情况,明确要求深化产学研融合,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贯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增强科创政策取向的一致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助推更多验证项目从“实验室”走向“应用场”。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建立符合研究开发机构特点和科研规律的评价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对科创平台进行绩效评估,“建”“整”并举,保证科创平台“建之有效、建之有用”,为科创发展提供实在的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