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8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了37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2年,市政府及其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也存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优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有待提升、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充实、个别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增强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锚定目标任务,更加有效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更大力度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迭代跃升。更加注重提高有关三个“一号工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确保政府规章及法规配套制度及时制定、有效施行。更加注重树立县乡两级政府程序意识、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破解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高的难题,完善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发挥法治带动作用,形成更多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强化法治保障,更加深入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快速响应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极速促产集成、商事登记制度等改革举措,出台落实一批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及时清理不当的地方准入限制,不断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和营商办事便利化水平。深化行政合同监管“一件事”改革,优化实施涉企柔性执法,深化自然人破产制度探索和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畅通市场主体依法退出渠道。完善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平等保护机制,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完善助企纾困、政企沟通机制,营造“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的良好市场环境和创业创新氛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三、规范行政决策,更加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依法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力度,积极运用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化解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内部纠错功能,提升争议化解效率。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让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有效提升出庭应诉率、提高应诉能力。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践行诚信契约精神,依法规范土地征收、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等行为,以政府守信践诺加强法治公信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和评估,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渠道,促进行政效益与司法效益不断提升。
四、夯实基层基础,更加有力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力量。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管理,强化基层法制审核力量保障,高质量推动基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人员管理方式,优化县乡横向与纵向的人员布局结构,着力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深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大法治建设进程中紧缺和急需的专业人才培育选拔力度。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持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持续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落实人员管理、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进一步稳定和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层基础。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4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