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预算绩效监督方式手段,逐步建立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的全生命周期预算绩效监督体系。
预算编制提前介入,组织“三检三建议”。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和人代会审查通过前,成立以部分县人大代表、财政预算审查小组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为组员的预算联合审查组,提前介入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工作。一检绩效评价建议落实情况。在进入预算编制阶段时,对上年度绩效评价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年度循环式监督推进绩效工作提质增效。二检,预算草案编制进展情况。联合审查组对预算内容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进行评估,就县本级和部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三检,预算草案编制合规情况。着眼于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编制的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在前期整改基础上由联合审查组进一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从整体上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效性。
预算执行跟踪问效,组织“三问三审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全年跟踪监督预算执行工作,年初、年中、年底分别形成专项调研工作报告或调研情况说明,向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年初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时,问“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实际”,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措施是否可行”;年中监督预算执行时,问“项目执行进度如何,钱有没有花出去”,审“是否体现勤俭节约原则”;年底审查部门执行结果时,问“绩效目标有没有实现”,审“预算刚性约束如何”。通过全过程的监督,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准确性,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绩效评价联动开展,组织“三审三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按照20%比例计入部门综合评议总分,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具体负责实施。一评,受评单位自主评价。受评议部门首先开展内部工作梳理,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报告》,阐述绩效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计划。二评,联合财政进行初评。受评议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报告》《县财政局关于部门2023年整体绩效评价意见》,并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执行率等5项评分指标对五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进行初步量化评分。三评,开展内部审核定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召集会议,结合合部门报告,对财政初评意见进行审核,并出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对部门加强改进下年度预算工作提出书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