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乡人大

平阳县人大:一条“营商环境”建议的背后

发布时期: 2023-07-11 信息来源: 平阳县县本级 作者: 崔璐璐

5月11日,温州市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大化解工作会议召开。市长、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张振丰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助企解困作为今年“两个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进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大化解。

“民营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轻微涉案遗留问题成为掣肘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2023年2月,在平阳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林朝亮领衔提交了《关于提质提速改善营商环境从轻从宽处置民营企业轻微涉案遗留问题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并从经验借鉴、普法宣传、积案清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林朝亮等代表在建议中讲到,很多民营企业缺少必要法律知识,虚开增值税发票,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时有发生。“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为县域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政府、检察院等应当在企业困难时期‘帮扶一把’,用务实行动温暖企业、温暖人心”,他这样说道。

据了解,这则建议是林朝亮与其他十名代表以万全镇为“原型”撰写并联名提交的。万全镇法治氛围浓厚,不但有全国民主法治村万都村,还创新推进了的“村法律顾问”“大榕树下的‘民法典课堂’”等法治实践。万全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也因此被选定挂牌打造市人大特色监督e系列“法治民e坊”应用场景,在运用数字手段宣传企业、宣传群众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重点督办,进站“面商”引发深入研讨

营商环境“大考”之年,“毫无悬念”林朝亮代表领衔提交的这则建议被平阳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并由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直接领办。

建议办理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绝不能止步于“答复”。为了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并在常委会测评中获得高满意度结果,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分的办法》。这次针对林朝亮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人员均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推进和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6月16日,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作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以及联名建议的代表、律师等走进万全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就上述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进一步面商。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方明晓出席面商活动。

“万全以中小企业居多,企业主本身的法律意识不一定强,一些‘无心’之举可能会触及法律红线。”万全镇人大主席表达了内心的想法,他希望用好“法治”这一营商环境“王牌”,为企业纾困、解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紧跟面商主题,主持人顺势抛出了“优化营商环境”“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企业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话题。在场人员踊跃分享“身边的案例”,引发了现场热烈地讨论。你一言、我一语,企业家“眼中的营商环境”在企业代表的讲述中变得清晰,“要教会民营企业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科技创新成果”“领导干部进企业调研,要学会讲“企业的语言”,要让企业敢讲,允许企业在商言商,从而掌握企业真实情况和诉求”。代表们的发言也得到了检察院、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的认真回应,从建议答复内容和他们正在作出的努力中可以看出,企业吃了一颗货真价实的“定心丸”。

“对于您提出的,对民企生产口罩过程中遗留问题启用《涉企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社会评价考核机制的试行办法》,我院认为该建议的出发点符合检察机关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但对于涉案犯罪嫌疑人是否应一律作出不起诉处理,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区分处理。”这是检察院在与代表们进行面商后在代表建议办理系统中提交的答复内容。据林朝亮代表讲述,此前就建议办理情况已跟检察院有过几次沟通,对于建议办理中部门的态度和表现,还是比较满意的。代表们期待中小微企业都能学会用法律来经营、来维权,这是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快速反应,部门高质量回应代表建议

收到人大交办的建议后,建议主办单位(县检察院)和会办单位(县司法局)协同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平阳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对全县涉企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形成涉企“免罚清单”目录414项涉及21个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指导目录137条涉及17个部门。

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背景下,执法部门既要做到“柔性执法”,还要彰显“执法威严”,这其中的“缺口”需要靠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优质服务、靠前服务来“填补”。

“全面落实‘裁量’制度,强化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列举了一些常态开展的工作。2022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税务税法等培训31场次,服务各类主体共计191家,培训人员达到631人次。“代表建议内容侧面反映出,我们对企宣传和普法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这是今后要着重加强的一项工作。”

在贯彻落实《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院也做了大量工作。“我们精准把握司法护企政策,还充分运用涉企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社会评价考核机制,依法对涉企案件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59人,不起诉率达到42%。”此外,检察院还牵头在平阳县民营经济法治护航基地改造出“税务宣传月”板块,召开以“服务民营经济·护航‘两个健康’”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切实帮助提升民营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意识。

建议办理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离不开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平阳县人大常委会每隔一年对检察官开展一次履职评议,从准备动员、调查了解、评议审议,到结果公告、整改落实,整个过程历时半年。虽然评议对象仅涉及5名检察官,但“随机抽取确定评议对象”“评议对象覆盖各个级别检察官”“案卷评查、上门走访”等的细节设置,使人大对检察院以及全体检察官的监督更加具有效力。

2022年,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建议办理情况成为评议的一项重要指标。2023年,专门成立部门履职监督综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工作迭代升级,与《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分的办法》等制度机制一道成为部门高质量开展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利器”。

《决定》出台,“寓支持于监督”有了更强法治保障

营商环境是一盘大棋,下好它,并不容易。作为人大,从旁监督,也绝非易事。既要监督、也要支持,如何才能做到“寓支持于监督”?平阳县人大常委会用一份《决定》回答了这个问题。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紧密、法律监督信息渠道不够顺畅”,这是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时发现的,也是当前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困境之一。不从根本上解决法律监督问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也会遇到瓶颈。

“只有‘对症施策’,方能解‘燃眉之急’”。2022年11月,经过多轮深入调研、多方研判,平阳县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决定》的制定,是平阳县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支持、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最好证明。一方面,为新时代检察机关高质量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另一方面,为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格局站位,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最重要的是,《决定》明确指出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监管机构,监察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极大程度上推动解决了当下法律监督工作痛点,帮助优化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履职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平阳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作为一项“兜底”的关键内容。《决定》贯彻落实的怎么样,最终还是要经过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评议。在实际操作中,平阳县人大常委会除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检察机关进行履职监督外,还将前述主体“接受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纳入向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去,通过“细分”的监督,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常态化、经常化,从而在监督效力上获得累加效应。

《决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检察建议涉及部门及案件办理整改工作。据了解,今年以来,检察院共向法院、市监、税务部门发出涉企案件检察建议书4件,整改工作情况整体较好。

举一反三,再建一个“联络站”

为了进一步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检察院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为了进一步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内培养骨干力量,以“认识企业合规”为主题,开展了“初阳讲堂”活动,并邀请内部资深干警进行实务讲座;对外凝聚改革合力,探索建立“企检服务工作联络站”。

当然,仅靠宣传还是不够的,要想从根本上“优商、助企”,必须要“深入企业内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违法犯罪风险,系统性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是检察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规范入企调查工作,检察院还专门出台了《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入企调查实施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共开展入企调查10家,向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10份,帮助企业整改问题27个,依法召开企业涉罪案件公开听证会3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底,平阳县检察院在平阳县鳌江商会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这是该院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公开听证,也是首次将听证现场搬进商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涉案主管部门县税务局代表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等11人受邀组成听证团,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验收听证。在经历合规考察和公开听证后,一致同意对涉案企业作不起诉处理。

为了进一步推动实现对企服务常态化、便捷化,县委改革办牵头,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以及县工商联联合发起“企检服务工作联络站”组建行动,并于6月15日在县府小礼堂率先为平阳县印刷包装机械行业协会、平阳县南麂岛大黄鱼协会举行“企检服务工作联络站”授牌仪式,这标志着平阳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迈出坚实一步。

近年来,随着人大代表、“三官一律一员”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站”联系群众越来越频繁、活动内容载体越来越丰富,基层单元这一民主民意表达平台的活力也愈发彰显出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更加具体更见可见可感,人民群众参与、了解和见证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实践的热情也更加高涨。

一场党委领导、人大搭台、众人唱戏的“汇演”已然拉开序幕。全县上下集智集力、共商共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共同为营商环境建设“添砖加瓦”。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1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