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大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深入调查和了解乐清全市贯彻实施《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全面排摸宗教工作形势,细致研究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政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助推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为乐清奋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宗教力量。
一、谋划在前、精心组织实施。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专题执法检查组,提前谋划,下发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前期准备、执法检查、汇总要求、报告审议等重要节点和内容,以制度化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有序稳妥开展。在执法检查组的统筹协调下,全方面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自查。
二、内化于心、细化排摸重心。围绕《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情况,查找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更好总结好经验做法,确定执法检查重点突出以下方面:自《条例》施行以来的宣传教育、制度配套和执法处罚情况,宗教教职人员的现状(数量、分布、籍贯、民族、年龄、学历等基本情况),乐清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基本经验和取得成效,目前乐清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外化于形、优化监督方式。一是乐清市人大多方式多角度督。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开展座谈、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倾听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宗教人士等意见,深入了解和掌握乐清市宗教事务工作中最为突出的短板弱项,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二是乡镇(街道)人大属地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开展对本辖区内《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监督,督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人大代表就近就便督。结合乐清市实际情况,全面发动人大代表针对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等开展明察暗访、就近就便监督,查找《条例》实施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意见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