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为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加强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今年4月苍南县人大常委会重点聚焦三个方面,正式开始启动2023年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
在评议工作组织上,聚焦“全链条服务保障”。制定实施方案。今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就将开展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4月18日召开主任会议研究部署,在反复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使评议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强化组织保障。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对评议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成立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担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委、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任成员成立四个调研组,全力确保评议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工作对接专班。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把履职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选派专人参与配合,实现履职评议工作专班化,无缝对接人大履职评议工作。
在评议模式操作上,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关注民意,是履职评议工作坚持的重要理念。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监督途径渠道,着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中。在起草工作方案时,出台的履职评议方案多层次多途径征求意见,评议小组成员由县人大代表组成,评议对象经过充分协商沟通,评议程序也进行数次反复斟酌;在实施评议过程中,在“苍南县人大”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注重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发挥代表监督作用,评议对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参会人员的满意度测评;在履职调研上,围绕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不同职能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方位客观公正予以评价。
在评议范围确定上,聚焦“全覆盖评议”。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力度和广度,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最大限度实现县政府副县长及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履职评议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履职评议对象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且履职已满一年(其中包括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转任至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他岗位)的县政府副县长、全部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拟于今年7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上作现场履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监督“全覆盖”。所有参与评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全面总结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依法行政的情况,依法履行职责,工作绩效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接受人大监督与执政为民情况等方面。以书面材料和口头报告材料的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全面实现有任命就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