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3-03-16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形成《温州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理顺管理体制,深化细化制度建设

(一)有序推进市属国企授权放权。完成对市城发集团持股市公用集团、温州建设集团两家一级管理企业的履行股东事项授权。对市国资运营公司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面授予区别于其他市属国企的专项权责。对各市属国企在所属企业管理、经营事项、投资事项等方面逐步授予更多自主权,体现法人主体的独立性。探索允许市属国企围绕自身主业,在特定产业方向参与资本性投资运营,参与央企、省企在资本市场和创新领域的跟投项目。

(二)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配套制度,研究起草《温州市财政局下属类金融企业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强行权能力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国有金融企业业绩目标考核指标,对市国金公司强化金融股权和基金管理效益指标,对市融担公司强化支小支农增信和降低担保费率要求,通过考核指挥棒激发类金融企业加大创新、提升效能。

(三)优化功能区国企管理制度设计。开展各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国企编制、用工、薪酬等情况调查梳理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用工薪酬工作指导,建立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国企员工编制、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备案审核机制。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国企薪酬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管委会牵头或指导所属国企参照市属国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四)全面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完成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数据库建设,查清我市土地利用状况。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全口径清查统计工作,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精神,针对土地、海洋、森林、湿地、水等五类资源,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和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工作,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已逐级上报并经自然资源部备案。

(五)持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精神,加快推进现有管理制度“废改立”。修订出台《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及办公通用软件配置标准》,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率全省之先出台《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推动绩效理念深度融入资产管理各方面和全过程;启动修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资产配置标准,深化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建设;探索研究软件资产管理办法,推进软件资产共建共享共用,助力政府数字化改革。

(六)进一步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着手制订《温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细则》,建立办公用房权属管理规范、移交管理规范等6项内部标准以及配置管理规范、使用管理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构建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体系。依托办公用房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权属登记、配置使用、维修管理、处置利用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将办公用房检查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二、强化绩效理念,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开展市属国企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前期研究。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属国企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市属国企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市属国企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试点,留住用好关键岗位人才,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二)推进市属国企高利率融资置换。紧紧抓住当前资金面宽松、流动性充裕、融资成本降低的有利时机,建立赛马督促激励机制,并将置换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积极推动高成本存量融资置换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债务压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推动市属国企统筹联动发展。推动市属国企业务覆盖范围从传统三区向全市域延伸,并注重投资项目与当地产业环境的结合,在以股权杠杆撬动资产规模放大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来源。

(四)开展投资后评价促进有效投资。对市属国企2017至2019年期间投入运营的23个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聚焦项目实施过程和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推动企业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增强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

(五)积极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资国企经营效益和整体竞争力。加快国有企业上市步伐,推动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证监会发审会。

(六)强化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研究制定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费率优惠程度给予阶梯式保费补贴,按照有关规定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确支持的其他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贴。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交易所市场技术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技术产权资产支持票据,为科技型企业开辟融资新路径。

(七)推进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加速推进市级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全流程全方位整合,有力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级。在股权整合方面,积极对接国家、省、市、县级多家股东,全力推进股权有序划转合并;在业务整合方面,在合规前提下重塑担保流程,探索开展“双保·科创”等“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积极发挥政府增信作用;在人员整合方面,实现融合办公、人力资源统筹调配。

(八)深入推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以高质量、精准化、预算式为导向,做好要素优配文章,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行项目指标清单化管理,提高指标与项目的匹配度,督促各地根据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指标挂钩和项目报批,实行指标动态调剂,优先用于建设用地报批执行较好的地方,全面提高指标执行率。

(九)有效推动海洋、矿产资源要素供给方式转变。全力做好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处置面积全省最多,围区个数全国第一。加强矿业权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有计划、分阶段出让矿业权,促进矿业权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规范矿业权出让程序,严格落实采矿权网上交易管理制度,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加强网上交易安全监管。

三、深化数字赋能,持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一)积极推进“国资大脑”建设。率全省地市之先印发国资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创新重点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充分发挥市属国企资源优势,合力推进“国资大脑”综合管理平台“1+3+9+N”体系建设。已完成6个场景应用71个功能模块上线使用,形成国资监管数据综合展示分析系统,有力提升国资国企管理效率和治理能力。

(二)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数字化改革。完成“资产云”平台整体迭代升级,推动开放共享和多跨协同。完善“资产云”公共基础设施等各类资产卡片设置,夯实全口径资产管理基础。推广“浙里资产”移动端应用,实现全员、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开发并上线资产配置管理模块,实现资产配置计划智能编审,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率全省之先建成资产共享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业务流程“网上运行”、资产信息“一键查询”、仓储状态“实时公布”。

(三)大力推广“公物仓”管理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将落实公物仓管理纳入市直部门考绩细则。制订公物仓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完善流程,提高效率。部署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等资产清查盘点和入仓,加强对临时机构、重大会议等一次性资产配置统一管理。出台信创被替换设备处置方案,推动统筹调配使用。研究制订《市本级政府公物仓对部分罚没物品集中处置试点方案》《市级公益仓建设试点方案》《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益仓捐赠业务规范(暂行)》,初步建立以公物仓为基础、公益仓为提升、罚没仓为补充的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四)打造自然资源空间智治新成果。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打造“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天空地态势感知”“不动产智治”“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等特色应用场景,建立包含七大类自然资源资产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目录体系,归集宗地、宗海、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数据,并通过自然资源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五)积极配合做好人大国资联网监督工作。财政、资规、国资等部门进一步健全资产数字化管理平台,以“小切口”带动“大场景”,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能力。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助力市人大财经综合监督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构建全口径、全覆盖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一)推进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规范化。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分步推进资产进场公开招租,建立全市统一的国有资产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市属国企整治突出问题完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针对相关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二)开展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全市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分类汇总形成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任务清单,并按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力推进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利用。

(三)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推进土地历史数据建库,对批而未供土地定位上图,有效解决批而未供20多年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问题。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从严从重依法处置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建立耕地全覆盖动态巡查机制,协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五、密切协作配合,巩固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性资产管理。开展全市公租房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和公路资产专项清查,摸清公租房和公路资产家底及问题底数。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地实施,有效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性资产会计核算行为,确保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情况。落实国家有关公租房、公路资产、国有文物资源等资产管理制度,研究探索我市配套实施办法,强化分类管理。

(二)深化资产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市财政局完成内设机构职能优化和人员调整,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落实落细;分层分类开展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类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全市系统“十佳业务能手”评选活动;通过公开招录、系统内转任、选调等方式选才引才,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业水平。市国资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企经营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制订《加强市属国企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分解表》;开展市属国企经营人才队伍情况调查统计,建立经营岗位和经营人才数据库;加大经营人才培训、培养和引进力度,分层次举办经营人才培训班,举办线上线下“市属国企经营人才招聘会”,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三)全面提高国有资产报告质量。市财政局切实履行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及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对比、审核机制,加强重点资产、年度间重大资产数据变化情况审核、分析,并将年报编报情况纳入考绩细则;认真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报表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全市地方金融企业经营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断完善“清查+统计+报表+报告”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信息生产、汇集和提供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全口径清查统计工作,建立资产监测机制,对土地等重要自然资源进行重点监测、分析,为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质量打好数据基础。市国资委不断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分析,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工作,进一步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全口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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