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人大对审判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一直以来,市人大寓支持于监督,支持设立温州知识产权法庭,争取授权温州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和建立温州破产法院等等,推动温州法院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温州法院自觉贯彻落实监督意见,高质量办结代表建议21件,积极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320余人次。此次履职评议工作,更是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院党组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部署,现就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从严从实抓好法官队伍建设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握前进方向。一是坚持以学习教育铸魂。发挥温州法院党的二十大代表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全市法院专题宣讲会,邀请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作专题讲座,开展“对话党代表”青年干警座谈会、“党代表带你读报告”等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温州法院落地生根。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围绕“深化‘四项建设’保障‘两个先行’”主题,各基层法院由院长领衔两两组队交流发言,互学互比、互鉴互促,营造比学争先良好氛围。二是坚持以党建引领聚力。出台《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司法样板》等意见,完善院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探索开发机关党建工作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十大先进党支部”选树活动,中院获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案件和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事项110余件次。三是坚持以先进文化凝心。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参观红十三军旧址、省一大会址等红色阵地,开展家风家教和“立家规正家风、清政风正党风”评选活动,常态化举行新年升国旗、英模事迹报告会、宪法宣誓等仪式,引导干警在全景式、体验式教育中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共有7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党的二十大代表、全省政法英模王群英等先进典型。
(二)以实干实绩为导向抓好队伍培养。一是优化干部梯队。开展全市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分析调研,建立全市法院优秀青年干警名册,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开展中层干部职位选任工作,共选任4名年轻中层副职,推荐1名年轻干部到基层镇街担任领导干部。完善从优秀法官助理中选任法官机制,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37名,递补员额法官4名。二是注重常态交流。出台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借调跟案进修办法等系列文件,完善上挂下派等机制,推动中院2名中层干部到基层法院、基层法院2名领导干部到中院交流任职,安排24名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进行岗位交流,选派4名青年骨干到市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进行“淬火提升”交流练兵。三是聚焦素能提升。出台干警职业生涯全生命周期规划方案、“全科法官”培养计划、审判型研究型业务骨干评选管理办法等人才培养与考核机制,举办青年干警素能提升班,联合市检察院、温州大学进行“法检校”合作,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38期1510人次,全方位重塑法院组织新形态、法院干警好状态。
(三)以监督执纪为利剑打造法院铁军。一是坚持严管厚爱。成立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办公室,制定出台《加强干警依法履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妥善处理3件侵害干警依法履职事件。扎实开展全国法院整治“三个违规”联系点工作,出台离任人员从业行为规范,建立离任人员从业信息库,对列入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清理的346人进行审查,加强动态监管。开展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治理工作,健全数据共享、联合调查、澄清正名、同堂培训机制,织牢织密监督网络。二是严格管权管案。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出台《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修订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每年根据人员调整、岗位变动定期完善《全员岗位职责清单》,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人。构建核心战斗力“一本通”考核体系,融合激励型和管控型绩效管理模式,突出条线管理、每月考核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时时有人抓、件件有落实、重点有推进。全市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76.4件,居全省首位;生效裁判息诉率达98.8%,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仅为0.1%。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开展全市法院“四项建设”交叉巡查,共出动119人,查阅案卷358个、台账278本,发现问题67个,并由我在全市法院院长读书会上通报情况。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行为,累计提醒谈话122人次,书面检查9人次,通报批评11人次,诫勉谈话4人,党政纪处分5人。其中被党政纪处分人数较2021年的26人减少80.8%。中院获评全市“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直“规范型清廉机关”。
(四)以司法办案为主业提升公信力。一是服务大局积极有为。制定护航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多个司法保障意见,全面分析研判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短板,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总得分全省最优。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和全国首个数据资源人民法庭,深化企业破产审判和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温州破产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数据资源法庭建设荣获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最佳集成性制度创新成果和联动创新区优秀案例。二是司法为民务实有招。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定入驻矛调中心多元解纷规程,1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整体入驻矛调中心。推动市两办出台加强“共享法庭”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示范“共享法庭”创建活动,建成3985个“共享法庭”,数量排名全省第二,镇街、村社覆盖率分别达100%、98.1%。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珊溪法庭打造新时代“无访法庭”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三是改革创新攻坚有力。探索“重大应用贯通”数字化变革模式,统筹建设的“行政法治数智协同”项目被确定为省数字法治系统下与“全域数字法院”并列的一级重大应用。抓紧抓实浙江“全域数字法院”23项试点项目,自主研发、迭代升级的“智慧执行2.0”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应用,成为全省106家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唯一数字化载体,被列入省委政法委首批数字法治多跨场景应用重大改革项目;“危驾智审”获评第一批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好应用,“破产智审”入选全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大案例。
二、有力有序抓好履职评议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方案确定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我任组长,全院法官考评委员会成员以及人事处、审管办、督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并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迅速制定《关于做好2022年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强化动员发动。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后,经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持分类随机抽取确定了2名庭长、4名副庭长、4名普通员额法官作为被评议对象,当天即将评议工作方案和10名被评议法官名单在院内公布。9月9日,中院召开履职评议工作部署会,要求被评议法官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认真撰写履职自查报告,严格落实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查考察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邱小侠主任到会指导。10名被评议法官根据履职评议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近三年来的履职报告并向履职评议工作组如期提交。履职报告通过市人大网站、中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促进被评议法官直接自查自纠,全院其他干警间接自查自纠,形成学习与查摆相结合的综合整改氛围。
(三)强化配合协调。9月中旬以来,中院院领导、庭(处)长、被评议法官积极配合评议小组工作。市人大履职评议工作组到中院走访调研时,组织被评议法官分管领导、所在部门负责人、部分同事和被评议法官本人与工作组进行了个别谈话;提供10名被评议法官的人事档案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和业绩考核情况、律师与法官互评数据、被信访、投诉举报情况等;安排履职评议工作组观看10名被评议法官庭审录音录像;从档案室随机抽取10名被评议法官2020年以来主办的案件卷宗50卷(每人5卷),供履职评议工作组评阅;提供部分案件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便于履职评议工作组走访了解被评议法官相关情况。在全院范围内对被评议的10名法官进行了民主测评。11月18日,10名被评议法官到市人大进行了述职演讲汇报。
(四)强化以评促改。对履职评议反映出来的个性问题,要求10名法官对照自身实际,切实抓好整改。对履职评议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能即刻整改的,坚决做到即知即改。比如,针对“加强法官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中院已经制定了《加强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意见》,努力打造更多的业务专家和领军人物。对不能即刻改的,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同时,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及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履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比如,针对“提升司法公信力”,中院正在进行关于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的调研,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放权不放任。
总体来看,虽然我们围绕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薄弱环节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与党委、人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比如,少数干警工作敏感性、前瞻性、主动性不够,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仍然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四风”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法官履职的考察评议是阶段性的,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对表本次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变革型现代化法院”建设目标,以昂扬的姿态、过硬的素质,勇当新时代新征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排头兵,为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