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3-02-14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胜海

2022年12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2022年是备案审查工作迎来重大机遇的一年,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职权中增加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要求。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有力指导下,法工委与相关专(工)委相互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严格执行备案审查规范,高质量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量质并重,狠抓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质效。

(一)认真把好“报备关”,严格落实“有件必备”要求。2022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3件,收到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8件,其中市政府35件,市中级人民法院1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件,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1件。对6件未按要求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沟通纠正,督促报备机关规范报备行为。此外,开展市法、检两院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报备,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7件,市检察院 9件。

(二)认真把好“审查关”,严格落实“有件必审”要求。积极发挥备案审查综合管理职能,及时向有关专(工)委分送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汇总有关专(工)委审查意见。加强主动审查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要求,逐件开展审查。在具体审查工作中,注重内部沟通,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注重征询相关专(工)委意见,形成人大常委会内部合力;注重外部横向沟通,对存在的问题,与制定机关反复沟通、探讨;必要时,将沟通范围扩大至相关部门,确保文件审查不留死角;注重外部上下联动,对涉及的3件可能存在不适当情形的省级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启动同级审查,形成上下级之间备案审查监督合力。

(三)认真把好“纠错关”,严格落实“有错必纠”要求。对5件可能存在紧急情况下规范性文件制定简化程序设定不当、影响民事权利当事人意思自治、行政处罚规定引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处罚规定违反责罚相当原则及逮捕措施适用范围规定不当等“不适当”情形的规范性文件,函询相关制定机关,均已收到回复,相关内容已暂停执行并明确修改、废止。此外,对2件未合理说明不执行宽限期、2件未说明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口头提醒、要求补充说明。

二、紧扣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机制创新

围绕打基础、促长远这一目标,着力强化备案审查队伍能力建设,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工作进展。

(一)创新学习培训机制,提升备案审查能力。举办第三届“罗山地方立法论坛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备案审查人员讲解备案审查专业知识。举办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邀请省内各地专家来温与本地备案审查人员现场交流。组织备案审查人员,到县市区召开座谈会,现场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收集备案审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31个,汇编成册,供市县两级备案审查人员学习掌握。

(二)建立实地督导机制,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均衡发展。专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小组,深入各县市区,采用听取报告、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地调研、督导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有关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推动12个县市区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促进市县两级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提质见效。

(三)完善第三方辅助审查机制,提升专业支撑能力。商请温州地方立法研究院进一步配强力量,在进一步提升承接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辅助审查能力的同时,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开展与温州市理工学院法学院及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不断培育更多编外助审力量。

(四)深化数字化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拓展。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精神,深入乡镇,分析研究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和特点,组织设计乡镇人大备案审查数字化应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意,承接应用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同时,为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组织研究备案审查建议受理平台建设方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意,承接应用平台建设试点任务,为广大市民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便捷的数字化工具。

三、认真学习二十大精神,科学谋划明年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的要求,2023年的备案审查工作将以拓展、联动、提速、增效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备案审查质效和法制统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引领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是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承担着保障法制统一的重要职责,法工委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备案审查人员认真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地方组织法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高质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更扎实的工作举措,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以立法法、监督法修改为契机,适时提请修改《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健全人大、政府等多方主体参与的衔接联动机制,完善法工委与其他专(工)委衔接机制。继续实施实地督导机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和定期工作通报机制,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加强第三方辅助审查力量培育,帮助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与第三方辅助审查的对接,形成较为完善的专业支撑体系,稳定提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数字化技术服务单位的对接,高质量完成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应用系统和备案审查建议受理平台试点工作,为全省的备案审查工作贡献温州智慧。深化调查研究,加强跟踪指导,支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全面开展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审查工作,注重提速增效,确保备案审查质量,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联系,讲究方法、把握分寸,达成良好的监督效果。适时推动监察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

(三)以更强的专业能力,保障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采取集中培训、交流研讨、案例指导、新法新规解读、具体个案指导等方式,加强备案审查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着力培养市县乡三级人大备案审查和第三方辅助审查两支队伍的专业能力,为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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