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3-02-14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交由市中院承办的代表建议共计21件,其中主办件9件,会办件12件,主要涉及弱势群体保护、法治政府建设、亲商助企、执行综治等工作,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上述建议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满意率100%。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始终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实。对交办的代表建议,认真梳理分析、建立工作台账,院长亲自提出办理意见和要求。根据市交办会精神,中院于6月1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召开建议提案集中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每一件建议办理工作的牵头院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监督、沟通反馈的管理闭环,锁紧办理工作责任链条。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办理工作合力。注重办理工作和法院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形成有力的工作抓手和具体的工作载体。结合建议内容,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营商环境保护、助力行政争议“双降”、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纳入全市法院“一本通”考评体系,及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推动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对部分办理难度较大、涉及内容较广的建议,领衔院领导牵头协调、高位推进,根据建议反映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座谈会,确定办理、落实和答复的思路。同时,加强与相关会办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办理答复的质量和一致性。

三是加强面商沟通,赢得代表实理解支持。严格落实面商制度,全面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在办理前、办理中和落实后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确保面商率100%。院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参加和代表的面商活动,中院党组书记、蒋卫宇院长亲自到文成、泰顺走访代表,分管院长、有关庭处室负责人通过登门走访、座谈交流、邀请视察等方式,逐件与代表进行面商,通报办理情况,虚心听取意见,详细答复询问,确保领衔代表对办理答复结果表示认可后再发出正式答复函。

四是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聚焦代表建议反映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回应和办理措施、作出承诺是否落实到位,深入督查办前沟通、调查研究情况,确保分析情况和问题实事求是,以针对性的办理方案提升办理实效;深入督查面商沟通、书面答复情况,确保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得到回应,以规范性的办理流程提升办理实效;深入督查承诺兑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办理计划得到切实执行,以实质性的办理结果提升办理实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通报答复意见落实情况和阶段性成果,确保建议提案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办理。

二、主要成效

一是构建最规范的营商环境机制。结合《加强法院工作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等建议,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第一时间调研制定为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提供司法保障的34条意见,细化制定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真正把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功能作用发挥到位。全面分析研判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短板,出台考评指标提升方案及考核细则,完善小额买卖合同纠纷快速审理和速裁机制,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86.4%,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总得分全省最优。强化司法助企联络工作,在与商事行业协会搭建联动平台的基础上,与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暨企业家座谈会,制定落实司法助企联动机制的意见,促成公、检、法、工商联联合出台保障“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意见。通过常态化派驻法官或通过线上方式精准助企,累计解决涉企纠纷问题200余个,促成658件涉企案件成功办结,中院促成标的额2.8亿余元的涉企系列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帮助涉案企业顺利走出经营困境。积极向上争取,在瓯海法院新桥人民法庭挂牌设立全国首个数据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涉数据资源各类案件,专门调研出台相关司法保障意见,助力我市打造数据经济产业集群新优势。

二是构建最暖心的法护家安审判模式。结合《解决农村离婚妇女权益保障》《加强单亲家庭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建议,制定为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30条意见,初步建成“法护家安”集成应用项目,嵌入简单易操作的反家暴预警、关爱未成年人等模块,补充打造交互式、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提升法院的司法服务深度和温度获。出台《家事审判改革第二个五年工作方案》,中院及7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积极探索综合式、教育式、维权式的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方,开辟涉未成年人、涉家暴家事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判“三优先”原则。全市法院一审家事案件调解率超71%,二审家事案件调解率达60%。通过案例、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当事人履行家庭教育义务。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下发《关于加强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审判管理的通知》,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实维护好农嫁女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法院创设离异家庭子女成长数字档案,会同妇联开辟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及家庭教育指导便捷通道,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数超全省三成。龙港法院“春凤话语”家事工作室累计在判决书中发出“法官寄语”705份,对当事人启发鼓励、道德教育、亲情感化,促成135个家庭关系修复,获得人民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媒体的专题报道。

三是构建最生动的基层治理司法实践。结合《优化我市公检法办理拒执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等建议,全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工作细则》,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内,发挥党委总览全局的制度优势。公检法联合召开打击拒执新闻发布会,并签署《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探索建立“公诉与自诉并行”打击工作模式,通过建章立制、深化内外联动、压实任务目标、设计拒执专项、规范操作指引、业务培训学习,完善治理体系、整体统筹推进、动员全民参与,强化拒执宣传等方式,构建应移尽移、应侦尽侦、应诉尽诉、应判尽判的温州打击拒执犯罪“闭环联动办理”的温州新模式。在全市法院推广使用瓯海法院自主研发的“被执行人资金流水分析”应用,相关做法获得最高法院执行局黄文俊局长批示肯定。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共联合相关政法部门出台文件8份;累计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169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102件,涉及金额3124万元;移送拒执案件462件540人,立案侦查385件449人,其中自诉67件72人,促使执行到位金额8099万元。

四是构建最多元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模式。结合《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共推行政诉讼双下降》等建议,依法落实立案登记制和实行可选择的异地交叉管辖机制改革,出台《关于全面落实行政争议案件专项治理的意见》,开展为期两年的行政争议案件专项治理。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490件,审结3753件,同比分别减少24.85%和10.73%。联合公检司印发《关于依法规制滥诉行为的意见(试行)》,强化滥诉甄别规制,将17批45人列入滥诉人员名单,涉及案件921件。全面推行风险预警、行政异议、执法监督等制度,发送风险预警462件次,异议分流案件39件,执法监督案件43件,推动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早预警、早处置。聚焦破解行政诉讼上诉率高、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员额法官分片联系点制度,10名行政庭法官联系10个重点街镇,开展专题授课9次,指导化解行政争议150余起。协同市住建局开发征迁行为合法性智能评判子模块、“温法征迁通”小程序,搭建行政诉讼事项预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共享法庭”等平台,推动建立征迁上岗合格证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征迁工作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监督支持法治温州建设。中院牵头的“行政争议一体化平台”已被纳入省数字法治一本账一级项目。行政机关败诉率从年初的17.9%下降至8.4%,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达36.7%。行政异议制度被最高法院信息刊物刊载推介,获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刘小涛,副省长高兴夫,温州市长张振丰等领导批示肯定。

三、下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将建议办理工作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本领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做好本部门工作、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水平结合起来,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健全和落实分级负责、动态督查、办前分析、答复反馈、审核评议及表彰通报等工作机制。坚持分管院长领衔办、庭处长具体抓,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完成办理工作,以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二是进一步增强代表认可度。通过专门走访、集中座谈、联合调研、邀请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形式,借助“共享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场所,拓展建议提案办理渠道,让代表真切感受到法院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真诚回应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沟通方法,对于短期内难见成效或一时难以落实的建议,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说明,以实际行动赢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性。坚持质量优先,注重分类施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突出办理工作重点,切实解决一批代表和委员反映强烈、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判执行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对承诺事项建立台账实时跟踪,开展好“回头看”、阶段总结和对代表的回访,及时向代表反馈落实,努力实现从“办结”向“办成”“办好”转变,以高质量的办理工作推动变革型现代化法院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责任,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策部署,为服务保障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概况

附件: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概况

一、张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院工作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第113号)

建议内容:(一)强化教育,法院内部应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二)公正司法,营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三)评估在先,有效避免执法办案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四)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法院营商环境投诉机制;(五)“府院联动”,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助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六)典型引领,在正面宣传中积极营造法治良好的浓厚氛围;(七)便民服务,使各个环节有利于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八)人性化执行,执行不能只依赖于电脑系统。

答复要点:(一)强化机制建设,调研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考核标准,细化制定45项优化举措、30条考核细则;(二)维护交易秩序,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违法涉众债务集中清理机制;(三)畅通救济途径,在立案环节实现100%的涉企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最多跑一次”、50%以上“一次不用跑”即能完成登记立案,研究推出金融机构诉讼费缓交制度,完善小额买卖合同纠纷快速审理和速裁机制;(四)保障主体权益,在全国市县两级法院率先推行知识产权侵权人“黑名单”制度,建立中国(温州)知识产权调解云平台;(五)监督依法行政,编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指引》,打造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全链条集成智治应用平台;(六)健全退出机制,重视运用重整程序保障涉困企业优质资产资源重组,出台《个债清理工作指南》,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常态化专人工作机制;(七)营造诚信氛围,部署开展“清超治淤”系列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建立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工作机制,推广诚信诉讼倡导馆(专区)建设,全面助推信用温州建设;(八)延伸司法职能,联合出台《共同建立司法助企联动机制 推进“两个健康”创建的若干意见》。

二、王忠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税务师事务所编入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建议》(第128号)

建议内容:鉴于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优势,以及破产管理实务要求,为了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的作用,保障国家、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利益,建议进一步优化破产管理人名册结构,尽快启动我市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增补税务师事务所编入破产管理人名册,并单独列为一类,在数量上予以保障。

答复要点:(一)完善管理人动态管理机制,优化管理人结构,持续加强管理人分级评定管理;(二)加强管理人任职培训和常态化培训,对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涉税问题专项培训;(三)探索税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制度,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破产管理中的专业优势,提高破产案件审判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四)积极向省高院建议,根据破产案件审理需要,有序开放破产管理人范围。

三、李立仁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人民法院不冻结建筑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的建议》(第379号)

建议内容:(一)法院在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并审查后,对建筑企业采取保全财产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二)以不冻结建筑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为原则;(三)鼓励建筑企业提供不动产、车辆、股权、银行存单、固定资产、应收工程款、保函等方式进行反担保;(四)及时告知冻结情况,并告知救济措施,以便建筑企业采取补救措施。

答复要点:(一)坚持司法为民,开展深入推进“发挥执行职能,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明确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对执行中企业要求换保并提供足额担保的,依法应予准许,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二)细化工作措施,慎用对基本账户的冻结措施,事前审慎评估、第一时间告知、畅通救济途径;(三)灵活保全措施,坚持将“活封活扣”作为灵活处置保全财产的措施,衡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陈开茂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离婚妇女权益保障的建议》(第485号)

建议内容:(一)完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加强保护农村离婚妇女保障体系;(二)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三)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监督;(四)积极探索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方法。

答复要点:(一)加大妇女维权宣传力度,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融入常态化普法内容,筑牢全社会尊重妇女的社会基础;(二)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和仲裁工作,规范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程序,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三)依法办理农村妇女户口迁移登记,切实解决离异妇女落户难题;(四)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发挥市县两级政策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五)规范裁判尺度畅通司法救济途径,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审判管理的通知》,为离异妇女集体经济成员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五、王琦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公检法办理拒执犯罪案件协调机制的建议》(第497号)

建议内容:(一)进一步增强执行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三)统一标准、简化流程;(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五)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

答复要点:(一)部署专项行动,畅通部门联动、规范案件办理、运用数字赋能、加强舆论宣传等,确保拒执打击有序推进;(二)加强源头治理,实现司法信息与社会主体信用评价挂钩,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三)深化综治协作,推进拒执打击程序衔接顺畅,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公检法联动”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大格局;(四)强化考核考绩,将拒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市法院年度考核,督促拒执打击工作稳扎稳打;(五)加强联合宣传,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做好有关失信拒执的惩戒推广和精准推送,让“自主诚信履行生效裁判”蔚然成风。

六、殷兴朗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人民法院支持“以房抵债”合法化的建议》(第506号)

建议内容:(一)合法的“以房抵债”行为对于社会具有积极作用,应予以支持;(二)针对恶意逃避债务、缴税、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以房抵债”行为不予支持,并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答复要点:(一)强化源头甄别,梳理涉房屋买卖交易与民间借贷纠纷等重点领域“一人多案”“一事多案”情形,在立案阶段对当事人是否存在借“以房抵债”逃避债务的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和甄别,强化诉讼引导;(二)全面实质审查,针对是否涉及其他债务纠纷诉讼以及是否涉及房地产企业以待售房产冲抵工程款等情形进行分类处理,依法分类保护;(三)宣传惩戒并施,切实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塑造诚信交易环境。

七、周春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破产管理人提起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予以缓交诉讼费”(第574号)

建议内容:(一)统一对于管理人提起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实施予以缓交诉讼费;(二)适用案件的主体范围仅限于破产企业(管理人)作为原告或者上诉人的民事诉讼;(三)明确申请缓交的办理流程;(四)适用缓交诉讼费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裁判文书中,应当列明各方当事人诉讼费的负担。

答复要点:采用逐案具体处理方式逐步做好破产管理人提起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受理工作:(一)规范缓交流程,促使破产企业(管理人)在准备起诉前或上诉时慎重选择,抑制诉权的滥用,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破产企业在破产重整中共益债务的产生;(二)规范时间节点,明确受理申请材料部门及破产案件经办部门分别于2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三)规范费用交纳,明确人民法院于法律文书生效后三日内向破产企业(管理人)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八、朱千里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特殊农民群体合法权益的建议》(第749号)

建议内容:(一)规范法院诉讼程序,统一同类案件的受理与裁判标准;(二)利用“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助推行政机关建立村规民约村民决议合法性审查监督机制,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治;(三)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推选若干典型案例,为农村工作提供司法服务。

答复要点:(一)规范裁判尺度,下发文件明确敏感案件层报管理制度,畅通司法救济途径;(二)保护产权交易,挂牌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共享法庭”,配备资深法官定点联系,注重保护好出嫁、离异、丧偶、农嫁非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助力乡村振兴;(三)部门联动普法,在“共享法庭”的“共享桌面”嵌入“三农”板块,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实质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夯实村域法治基础。

九、胡存炯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共推行政诉讼双下降的建议》(第821号)

建议内容:(一)完善立案登记审查机制;(二)出台滥诉甄别操作细则;(三)优化案件审判考核办法。

答复要点:(一)行政异议先行,鼓励行政机关加大自我监督、自我纠错,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助力诉源治理;(二)立案审查先行,争取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依法规制滥诉行为的意见(试行)》,成立滥诉联合甄别专业委员会,建立滥诉联合甄别机制,构建收案滤网;(三)预警提示先行,建立内外评价机制,对内优化案件审判考核办法,对外制定《温州行政案件败诉风险及实质性化解的涉诉行政机关评价表》;(四)数字赋能先行,研发完成“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全链条集成智治应用平台”,与住建局开发并上线了“温法征迁通”小程序,搭建“行诉在线”平台;(五)联动协作先行,法检司三家事前联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全方位监督,聚焦征地拆迁、项目攻坚、平安稳定等重点工作,打造法检司良性互动样本。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电话:+86-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