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23-12-15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3年11月1日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战略机遇,有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夯实组织保障、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后续管理等方式,推动老旧小区实现蝶变升级。但还存在资金筹措机制有待优化、改造品质还需提升、长效机制还要完善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市政府及各县(市、区)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以及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示范引领、加速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坚持高位谋划,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为原则,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市县联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坚持以民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合理确定改造项目,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建立评价反馈机制,真正做到以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改造工作实效的标准。

二、突出效果导向,提升改造品质。进一步强化区域系统谋划,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改造,从片区层面逐步完善养老、托育、健身、停车位、无障碍设施等公共配套,满足群众对生活品质提升的现实需要。加强空间利用,对闲置空间进行功能化挖掘,合理利用公共空间和国有企业存量闲置房屋,并有效串联、整合社区和相关外部资源,进一步破解老旧小区空间局限难题。聚焦品质全流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压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防范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品质。深入挖掘社区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色,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留住城市记忆,进一步激发社区和老旧小区文化活力。

三、强化要素保障,形成改造合力。健全“政府引领、社区主导、业主筹集、多方支持”的资金共担机制,加大市级财政补助力度,鼓励管线单位等国有企业参与改造并承担线缆部分改造费用,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全方位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协调二次供水改造、排水管网整治、加装电梯、供电供气管道改造等工作,推进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最大限度减小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积极宣传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政策、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等,增强居民主体意识,凝聚改造共识,充分调动居民、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四、坚持建管并重,巩固改造成果。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老旧小区连片成立业主委员会、联合引进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模式,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等机制,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互动,切实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提升小区现有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加大对老旧小区公共资源及配套设施的挖掘力度,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营造盈利点,平衡改造支出,激发小区自我造血功能,推进老旧小区可持续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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