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期: 2023-12-15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政治使命,聚焦聚力锚定“五大新坐标”、开创“十个新局面”,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加快建设“五城五高地”,全力做强全省第三极、建好长三角南大门,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人大贡献。

2021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21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首位战略打造区域科创高地情况的报告。

(十六)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情况的报告。

(十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十)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级部门决算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重点部门预算(草案)。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从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开展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的审查建议,加大审查纠错的力度和刚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地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深入推进第三方参与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会审机制,全面开展主动审查,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高审查质效。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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