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乡人大

省人大代表 应真:用艺术之光照亮童年

发布时期: 2023-12-15 信息来源: 鹿城区区本级 作者: 潘家定

她曾是一名演员,受邀主演电影《红河谷》《爱枪如命》、电视剧《舞蹈女教师》《城市B面》等影视剧,获“飞天奖”优秀女主角提名奖,得到圈内认可和观众好评;她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从事少儿艺术教育工作30余年,创作、编排的少儿艺术作品多次获全国及国际大奖,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艺术人才,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杰出青年志愿者”、温州市首批名教师、温州市“十大优秀青年”等荣誉。她就是浙江省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艺术总监应真。

一、在孩子们的心田,播下艺术的种子

应真自毕业后就到少艺校工作,至今31年。从普通舞蹈教师到校长,再辞去校长任艺术总监,她把个人成长、价值实现与学校发展、师生成长联系在一起…

“现在创作于我,是带着孩子们按认定的方向开路前行,跋山涉水,一路体验艰辛,一路领略风景。”应真谈到艺术教育工作时感触颇深,“它既需要你像一个孩子般天真好奇地去探索,又需要你在这个过程中抓住那些教育契机,带领孩子去收获更丰富的东西。”

2019年,应真到七都小学支教,和该校音乐老师虞诗乐一起带领戏剧社团的孩子们集体创作了一个校园剧,参加鹿城区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得了一等奖,实现了七都小学艺术奖项零的突破。

应真说,一开始她对于获奖与否毫无把握,只是抱着让孩子们学习、体验、感受艺术的想法,按创作性戏剧的方式组织实践,过程中也遇到许多始料未及的问题,有纠结、有苦恼。但当看到孩子们在获奖时惊喜的表情,特别是听到孩子们说“现在我的爱好当中可以加上戏剧了!”“我觉得自己很会演,弱项是台词要加强”,她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了。因为在这个共创的小小世界里每个人都深深投入,努力付出,收获丰富,已不仅是一个作品或获奖结果。

在结束支教离开七都前夕,应真主动请缨做了一场题为“无用之用的艺术”的讲座,用来自共事一年的同事、学生们校园生活中诗意、有趣的瞬间,分享“我们离艺术其实很近。艺术最重要的不是解读,而是感受与表达”的认知,期待未来大家乐于与艺术为伴

二、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一份十八年的坚守

十八年来,应真坚持组织运行由她倡议发起的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公益美育项目,通过爱的传递,让艺术的真善美融合在一起。2005年,她在少艺校建立了小志愿者艺术团,同时启动“送给小伙伴的礼物”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公益美育项目,2012年把七都侨界留守儿童快乐之家作为定点服务基地,2016年创设了定时的“周六公益美育课堂”……

一路走到现在,活动形式越来越丰富,汇聚温情的人越来越多。比如,年代美术馆罗静方馆长2016年了解该项目后,主动派出优秀导师参与到周六美育课堂,并邀请孩子们去美术馆看展、送礼物;英为绘爱英语教育志愿者协会自2015年起加入公益美育课堂;温州市青联自2018年组建美育导师团加入团队,电视台主播陈天颖、心理教育专家孙洲等青年导师开设课程;还有一年一度的圆梦微心愿活动,已是第九个年头,这活动是让孩子写心愿卡,由结对的志愿者伙伴帮助完成愿望。有孩子说“我什么都有,不需要礼物,心愿就是请你来我家做客。”,还有更多的孩子为结对伙伴精心准备了手作礼物回礼,这样的双向奔赴让参与者愿意一路陪伴。

应真说,真正的好事,它就像一颗种子,自带生命力,会汇聚更多力量。自2018年任省人大代表至今,应真共组织115次美育活动,近3万名孩子与志愿者参与其中,在美与爱的互动中增进获得感,涵育项目生长力。

三、“真”言“真”语,传递基层民情民意

“深感唯有胸怀为人民履职的初心,关注民意、为民发声、办好实事,才是不辜负。”自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后,应真手机备忘录里专设文件夹用于记录平时工作、生活、调研、选区走访时看到的现象,听到的反映,并结合自身的深入思考,转换为可行建议。同时,她积极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代表任前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参加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组织的视察、调研、座谈会等,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

自当选浙江省人大代表,她于大会期间共领衔提交了15件建议。其中《关于减少中小学非教学工作的建议》得到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列为厅领导领办件。除书面建言,她还积极参与审议,在代表团全体会议与小组会议上就教育、食品、城市更新等问题直抒己见。此外参与温州市未检工作主题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等活动时均发挥教育代表的作用,真诚给予来自基层的建言。2022年1月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中代表温州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发声。

因初心,乐于代言;因真诚,敢于直言;因了解,善于献言。应真表示,她将持续聚焦教育、儿童等领域,积极为群众发声,为发展献策,不负人民信任与厚望。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62502号

技术服务电话:0577-88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