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 王爱光
(2023年10月24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常委会监督议题,作为连续监督的第三年,旨在通过跟踪监督、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实效。6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金考率调研组先后赴永嘉县、瓯海区、乐清市实地调研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住建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亲自带队赴鹿城区调研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调研组还借助数字化平台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共计1000余人参与,进一步拓宽民意反馈渠道。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近年来,温州市紧紧抓住国家政策窗口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连续三年省级考核优秀。我市520个2000年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改造计划,截至目前已实施改造277个,完成进度53.3%,惠及居民9万余户,改造面积约1060万平方米。
一是夯实组织保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落实市级推动、县(市、区)负责、街道(乡镇)实施、社区协同的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政策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部门并联式审批、多元化融资、数字化管理等创新机制,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市住建局及各地政府陆续制定专项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创新工作措施,规范了改造工作标准,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精简优化审批、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经验做法列入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鹿城区清风碧波小区改造项目列入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联系点。
二是补齐短板弱项,人居环境日益优化。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保基础、促完善、后提升”要求,实行“一小区一方案”,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未来社区建设要求,通过挖掘和利用存量资源,进一步健全老旧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打造了一批亮点场景。例如鹿城清风碧波小区通过改造提升非机动车库,解决了养老、医疗、文化娱乐等需求问题;龙湾安源花苑有效利用空置场地推进“一老一少”场景建设、体育健身区域建设等配套建设,推动小区从“老破小”向“精巧美”蜕变。
三是推进多方参与,有效落实资金保障。通过部门帮、群众筹、财政补、社会投等路径,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通过申请中央和升级补助资金、设立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发行地方专项债券等方式,进一步缓解各区财政压力。通过引入市场力量,以空间统筹、金融赋能等形式,打造社区多样化商业业态,既增加了老旧小区盈利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又为老旧小区补齐配套设施短板,实现居民与企业双赢。例如乐清东方广场通过社会资本投入对裙楼底商进行改造,为小区增加了社区服务、餐饮、购物、儿童生活等功能业态。
四是强化后续管理,基层治理富有成效。打造“党建引领、多元共治、邻里和睦”的基层治理新体系,通过强化小区党建、发挥党员作用、推进社区下沉,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引导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积极发挥社区、物业、业委会作用,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维护管理。瓯海区目前改造完成的小区均已成立业委会,基本实现业委会自治管理,有效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但尚有243个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未实施改造,对照五年改造计划,进度有所滞后。同时,在满意度测评中反映出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满意度还不够高,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一)资金筹措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财政资金压力大。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靠属地政府财政投入,在当前地方财政紧张的大环境下,市级专项补助难落实,资金保障压力较大。如鹿城区2000年以前建成老旧小区323个,其中计划实施综合整治类老旧小区271个,改造资金需投入约28亿元,负担压力大。二是居民资金筹措难。老旧小区住户基本为老人、低收入人群以及租户,空户率也比较高,甚至有些存在“等拆迁”思维,出资意愿不强,资金筹集较困难。三是社会投资意愿低。由于老旧小区改造缺乏盈利点,导致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
(二)统筹协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整体规划较缺乏。此前的改造思路是“哪里破旧改哪里,哪里容易改哪里”,导致改造碎片化,片区改造联动不足,未能形成集中连片效应。二是利益矛盾协调不及时。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利益,极易产生矛盾,在平衡各方利益、协调各方意愿方面难度较大,往往因为个别反对导致工作停滞,整体改造工作难以高效推进。三是部门联动不足。地下工程衔接不到位,前期设计阶段介入不及时,存在路面重复开挖、设计图反复修改等情况,受到群众诟病。且老旧小区普遍涉及“三线”和“管网”改造,但涉改运营单位积极性不强,资金不愿投入,协调难度较大。
(三)改造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部分小区配套功能改造不足。居民多样化需求与外环境空间不足的矛盾凸显,养老、托育等公服务设施改造难度较大,故改造存在“退而求其次”现象,部分老旧小区改造以外立面翻新、道路修复等易改造的项目为主,配套性功能改造不能完全满足老百姓实际需求。二是质量监管还需加强。对施工的全过程监管不到位,对外立面设计、建材质量、施工质量把关不足,不少老旧小区改造后存在质量投诉问题,影响其他老旧小区改造信心。三是亮点示范还不够多。当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多仅满足于完成任务的标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总结不够,精品亮点改造案例还不多。
(四)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物业管理水平还需提高。老旧小区居民普遍缺乏付费购买服务的习惯,导致高质量物业企业难入驻甚至没有物业公司愿意入驻。特别是对于开放式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度大,改造成果难以维护。二是部分居民行为难约束。乱倒垃圾、违章搭建、车辆乱停、破坏植被、高空抛物等行为频发,长期养成的恶习很难扭转,进一步增加管理难度,容易陷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恶性循环。三是基层自治水平有待提升。虽然业主委员会覆盖率逐步提升,但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难以在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协调、后期维护中充分发挥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还未有效形成。
三、 意见和建议
老旧小区改造关系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形象提升,必须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加速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市政府及各县(市、区)要对照“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以及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市县联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示范引领、加速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坚持高位谋划。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为原则,进一步优化专项改造规划,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国家住建部等7部委通知要求,聚焦“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3项重点,扎实做好今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靠前谋划明年工作计划。三是坚持以民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建立评价反馈机制,真正做到以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改造工作实效的标准。
(二)突出效果导向,提升改造品质。一是推进连片改造。进一步强化区域系统谋划,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改造,从片区层面逐步完善养老、托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公共配套,满足群众对生活品质提升的现实需要。二是强化空间利用。对闲置空间进行功能化挖掘,鼓励国有企业共享存量闲置房屋,联动利用公共空间,在时间维度上提高空间利用率,并有效串联、整合社区和相关外部资源,进一步破解老旧小区空间局限难题。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压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打击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不达标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四是重视文化传承。以“尊重历史、唤醒记忆、融入当下”作为出发点,适当挖掘社区深厚的历史底蕴和鲜明的文化特色,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留住城市记忆,进一步激发社区和老旧小区文化活力。
(三)强化要素保障,形成改造合力。一是强化部门联动。统筹协调二次供水改造、排水管网整治、加装电梯、供电供气燃气管道改造等工作,推进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最大限度减小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全方位拓宽融资渠道,结合改造项目各阶段的特征,充分利用债权融资的杠杆作用,匹配大规模建设资金需求。健全“政府引领、社区主导、业主筹集、多方支持”的资金共担机制。市级财政要整合资金、分类保障,持续给予资金补助,并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可以参考杭州、宁波等地做法,由管线单位承担线缆部分改造费用,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寻找效益和商机,形成长效收益回报机制。三是强化氛围营造。要摆事实、讲例子,客观传递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政策、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等,增强居民主体意识,凝聚改造共识,充分调动居民、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四)坚持建管并重,巩固改造成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维护管理。积极探索老旧小区连片成立业委会、联合引进物业公司等管理模式,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等机制,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动互动,切实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三是挖掘自身潜力。通过加大对老旧小区公共资源及配套设施的挖掘力度,增加广告、停车、出租等收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营造盈利点,平衡改造支出,激发小区“自我造血”功能,推进老旧小区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供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