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23-12-01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副主任王蛟虎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建明、徐育斐、张洪国、梁超、陈永光和秘书长刘峰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52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无文、毛伟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龚大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卫宇、常务副院长谢作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柴峥涛、副检察长邱志丰,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无文所作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王爱光所作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资委主任委员郑秋文所作的关于检查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曙光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及其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列入重点审议的八个“十四五”专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海严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谢逢越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检查《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调查报告。会议对以上各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起草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海严所作的关于“大招商、招大商”攻坚行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曙光所作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林春霞所作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五、葛益平在会议结束时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前期专题学、现场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学习宣讲,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要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人大课题调研工作,着力破解改革发展、人大工作、民生改善难题。要以学促干助推发展,围绕重点领域、中心任务,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成效。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扎实完成年内任务,精心谋划明年工作思路,以人大履职的担当作为,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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