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以法治护航“老有所养”

发布时期: 2022-07-04 信息来源: 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作者: 缪眎眎

6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光,市政府副市长章月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峰参加会议。有关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会议。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立法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立法协商等方式,提高立法民主性科学性,为推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通报《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情况,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人分别作法规实施表态发言。

葛益平充分肯定《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成效,并指出,制定《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履职为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完善配套制度、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跟踪监督、实现良性互动,凝心聚力推进条例落地见效,助力我市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打造“颐养温州”品牌。

葛益平强调,要以《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为新起点,认真总结立法经验,进一步提升立法水平。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行”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立法项目实施,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要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法治思维、立足地方特色,在依法的前提下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要广泛凝聚各方智慧,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和协调,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调研、征询意见、会中审议的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院、立法专家库的作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提高立法质效,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高水平法治温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章月影在讲话中表示,市政府将以此次媒体见面会为契机,加强专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她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配套文件、具体规定、工作清单,将《条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易落地的制度措施。要强化部门合力,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保障基本、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明确老年人家庭、政府部门等各方职责,构建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要强化考核督导,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为加快推进“幸福颐养”温州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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