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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人大:“三字诀”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期: 2022-12-01 信息来源: 瓯海区区本级 作者: 陈奕汝 朱伶俐

当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为抓手,助力全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执法权责“顺”起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检查组,赴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重点职能部门及“大综合一体化”试点街道开展实地检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调阅执法案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从调研情况来看,“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部分执法事项仍未赋权镇街执法,行政执法事中监管与未端处罚衔接机制不畅,存在“多头管”“三不管”现象。执法检查组建议区政府要发挥总协调作用,进一步优化调整基层管理体制,确保镇街赋权事项衔接顺畅、工作连续、运行规范,切实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行为。

二是发挥代表作用,助力监督力量“强”起来。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区司法局等部门在各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了1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注重收集基层反映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执法“一刀切”等问题,将人大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对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如三垟代表联络站内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收到了选民关于要求规范生活垃圾处置收费的建议,现已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

三是注重审议交办,助推长效机制“建”起来。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情况和全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围绕“执法是否规范文明、部门镇街协作是否顺畅、办案成果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审议,并梳理形成审议意见和问题整改清单交区政府限期整改。督促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现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执法活动、执法规范、执法保障、执法监督“六个统筹”,努力实现全区行政执法“一盘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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