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促进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苍南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施行干部任前供职发言公开承诺制度和述职评议制度,督促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时刻牢记为民宗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职尽责,树立新时期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诺”出路线图。“由衷地感谢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提名我为县公安局局长人选,如果此次我的任命提名有幸获得通过,我将带领全县公安机关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全力守护苍南这座创新之城、活力之城、魅力之城,以更高水平公安工作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作出应有贡献......”任前供职发言人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旋律,结合本职工作,从抓亮点、解难题等方面作出庄严承诺。2022年4月,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在坚持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的基础上,还通过在苍南县电视台开设专栏播放任前供职发言视频和在苍南人大微信公众号开设“供职发言专栏”的方式,组织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全县人民公开进行任职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承诺、经常对照自查、从严兑现到位,做到有位有为、有为更有责,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到出色出彩出业绩。目前,苍南县26名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全部开展公开任职承诺,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热议,获得了一致好评。
“述”出成绩单。“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述职评议,帮助我及时查找出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依法履职的方向和重点,提升了我的履职能力和水平。”2021年1月18日,苍南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听取了24名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会议邀请近50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并参与满意度测评。为持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动县政府组成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机制,从2008年开始,苍南县就开始不断加强干部任后监督,通过10多年的探索实践,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干部任后监督工作机制。苍南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现场听取述职报告和书面审阅述职报告的方式,实现了包括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院”副职、法官检察官等在内的干部任后监督的全覆盖,确保干事创业“领头雁”在人大有效监督下,进一步依法行政、担当履职,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全力助推苍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评”出真作为。述职是亮成绩,评议就是晒结果。“人大述职测评不是在监督中批评指责,而是通过这种监督方式,帮助被测评对象实实在在改进工作。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推动的思想,积极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增强评议实效。”苍南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被任命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和年度述职情况,现场对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采取评分制,参加测评的人员根据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情况对其测评打分,评分分值为四个档次,90-100分的为满意,75-89分的为较满意,60-74分的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向县政府通报。报告对象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也就是60-74分的),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对其进行约谈;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县人大常委会将视情况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县委,促使干部认真查找问题,提前谋划,鼓足干劲,担当作为,推动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