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乐清市监委设立以来,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将此作为重点工作,运用系统思维,多管齐下,推动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监督实效。
一是高标谋划监督方案。一方面,相较于其他 单位,监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且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为确保审议意见的专业性和考虑监委的特殊性,乐清人大在制定调研方案初期就明确要求,内容严格限定在监察委员会运行和监察权的行使上,不得不当过问具体案件办理情况,妨碍监察权的独立行使,以防造成泄密。另一方面,乐清人大主动谋求上级人大帮助,认真研究省人大关于听取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照上级人大意见建议,强化与市监委沟通联系,结合乐清特色,进一步增强方案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着力提升监督能力。代表的履职能力水平直接影响人大监督成效,由于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加强和完善代表对监委的监督能力,尤为重要。为此,8月份,乐清人大按照“五个一”培训机制,在温州市委党校举行约210人的代表轮训会,开设专题课程,提升代表的法律素养,加强代表对监察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同时,总结借鉴人大对“两院”的司法监督经验,借助“两院”代表和律师代表的专业性和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好他们在开展监督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探索监督监委的有效途径。
三是注重突出监督重点。为深入了解监委工作详情,在不影响监委独立办案的前提下,乐清人大主动查阅监委18年以来公开的70多条信息项目,公开征集群众意见120余条,个别访谈监委工作人员3人,走访组织、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5个监委协作单位,详细了解了监委办案情况,挖掘深层次内容,发掘监督重点。特别是侧重监督监委对黑恶势力“伞网”、政法系统“蛀虫”、医卫领域“黑手”、粮食领域“硕鼠”以及群众身边的“小微权力”的整治力度和整治效果,力求把“关键小事”作为“民生大事”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