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人大工作能力提升的调查分析

发布时期: 2022-11-24 信息来源: 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 作者: 庄才鹏

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关于巩固基层政权、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需要。2021年1月2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赴瓯海人大代表联络站调研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街道人大工作要在全省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市街道人大工作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袁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共计120余人赴杭州、湖市等地考察学习,面向全市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讨,举办全市街道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重点街道人大工作典型做法分享,深入总结提炼新时期温州市街道人大工作能力建设的成功经验,深刻查找当前工作仍然存在的不足,积极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全力推进新时期温州市街道人大工作能力的整体提升。

一、温州市街道人大工作能力建设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街道人大工作能力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2018年12月下旬,在瓯海区景山、新桥、梧田等三个街道开展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2019年9月,温州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正式施行后,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专门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统一领导。随着条例深入实施,温州市街道人大工作能力逐步实现整体提升,主要体现为“五个更加”:

(一)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制度建设是保障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开展的重要基础。根据省人大条例有关规定,各地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街道人大工作规范运转。一是确立联系协同制度。建立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人大街道工委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有关机构与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协同机制。二是确立工作交办制度。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审议街道工委工作情况,并明确交由人大街道工委办理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选举等方面工作。如,瓯海区建立授权清单、联动清单、履职清单“三张清单”交办制度,授权街道独立或联动开展监督工作,打通人大监督在街道层面的脉络,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各地街道人大工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视察检查、工作调研、联系代表等工作制度。如,鹿城区以区人大“1+6”制度为引领,各街道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确保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龙湾区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等21项工作制度,着力构建符合龙湾实际的街道人大制度体系。

(二)队伍力量更加充实。根据省人大条例规定,温州市街道人大工委均配备专职主任,经济比较发达或者人口较多的街道,配备专职副主任,并按规定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调研情况来看,全市街道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队伍配齐配强。全市66个街道人大领导干部配备都达到1正1副以上,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总计550名,其中当选县级人大代表的244名,占44.36%,且均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平均人数为8-9人,比街道人大建设试点时4-6人的要求,有了大幅提高。龙湾、乐清等地还组建了财经、城建、社会管理等专业小组,吸收人大代表、议政会成员和专业人士参与,进一步提高工委专业化水平。二是机构建设到位。全市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实现全覆盖,均设立人大办公室或在党政办增挂牌子,且负责人确定为单位中层正职。永嘉县委编委还专门发文文,明确街道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职数,有效解决街道人大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问题。三是居民议事组织更加有力。全面设立街道居民议事组织66个,成员总人数3716人,其中包含辖区人大代表1111人。居民议事组织成员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代表性和专业性不断增强。

(三)履职行权更加扎实。各地街道人大工委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严格履行好十项法定职责,扎实开展县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八项工作内容,履职成效显著,主要表现为“三个有”:一是更加“有秩序”。在县级人大的统一部署下,各地街道人大工委有序开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国有资产监督、代表建议办理、代表联络站活动、居民议事组织活动、代表履职服务管理等日常性工作,年度各项工作安排更加规范化、常态化。比如,永嘉县街道人大工委对部门派出机构常态化开展工作评议,对代表履职实行“一人一档”痕迹化管理等。二是更加“有活力”。各地街道人大工委创新设立活动载体,不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比如,瓯海区各街道人大积极实行人大代表督办一项民生实事、帮扶一户困难家庭、化解一起社会矛盾、解决一件村社难事、参加一次公益活动等“五个一”项目,代表活动更加鲜活生动。三是更加“有刚性”。街道人大工作更加注重跟踪问效,并形成“闭环”监督;更加注重满意度测评结果、部门评议结果的运用,人大工作更加“有刚性”。比如,鹿城、瓯海等地出台街道办事处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强化街道预算审查刚性监督。又如,永嘉县对部门派出机构开展民主评议,对部门中层干部开展督考评议,彰显人大工作的严肃性和刚性。

(四)联络站建设更加到位。2018年6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后,全市各地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迅速推进,全市街道(乡镇)代表联络站实现全覆盖,还形成了一大批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的代表联络站示范点。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五个化”:一是功能定位明晰化。联络站功能包括视察调研、联系群众、舆论宣传、献计献策、对接监督和学习交流等六个方面。二是代表进站全员化。职务代表带头开展进站活动,代表联络站按计划安排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全员进站。三是进站活动常态化。代表联络站活动安排次数、内容更加明晰,进站活动更加规范化常态化。比如,鹿城区率全市之先常态化开展“局长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瓯海区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等。四是工作流程规范化。建立健全代表联络站的接待内容范围、活动安排公告、意见处理反馈等各项制度。比如,瓯海区创新开展主题接待、夜间接待、微接待、智慧接待等多种接待模式;乐清市出台联络站星级评定办法,永嘉县开展联络站“十化”规范化建设等。五是站点功能融合化。通过平台共建、人员共用、资源共享的方式,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互促共融进一步推进。比如,鹿城区五马街道也被省人大授予省“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建设提供了样板。

(五)议事平台更加规范。温州市早在2009年开始探索街道基层民主议事制度,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面推广后,全市66个街道全面建立居民议事组织。通过近几年的深入实践,居民议事组织工作更加规范。一是成员产生程序规范。议事组织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议事组织成员的条件、推荐和确定程序更加制度化。比如,瑞安市参照“乡镇人代会”模式,在对议事组织成员任期届次、代表名额等方面进行固定。二是会议组织严谨规范。议事组织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议事内容更加丰富,主要包括听取工作报告、辖区内有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事项、票选推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等。比如,瓯海区优化选民代表议政会会前活动、会中内容、会后督办流程,形成“一个机构、三步流程、九项制度”的格局。三是意见处理严肃规范。议事组织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街道人大工委交由相关单位办理,并跟踪监督意见办理结果。比如,瓯海区对办理时限明确为3个月,并对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街道人大工作能力建设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温州市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助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目标,与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期待,仍有不小的差距。重点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工作队伍“不专”。一是专职化水平不够。街道社会经济事务繁杂,街道人大干部名义上是“专职”,实际上却往往还要承担街道党委、政府的其他事务,无法集中精力做好人大工作,存在“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现象。二是专业化水平不高。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辖区人大代表、居民议事组织成员,受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代表结构不全面等因素影响,队伍的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专业化水平无法满足当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实际需求。

(二)履职行权“不实”。一是工委监督实效不足。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设置的工作机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实践中,街道人大工委侧重于联系群众、代表小组活动实施、建议督办等工作,存在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缺乏“一抓到底、一督到底”的韧性。二是代表履职实效不够。个别代表把代表职务看成一种政治荣誉,履职热情不高,在履职过程中只把自己当“听众”、“观众”,缺乏“为民代言”的主观意愿和内在动力,影响了代表履职成效。

(三)联络站工作“不力”。一是工作成效不力。按照代表联络站“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的要求,街道的代表联络站在硬件设施上基本达标,但在制度落实、活动实效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其中,特别是人大代表全员进站率、联络站收集问题解决率、群众对代表联络站工作的知晓率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代表力量不力。与乡镇人大相比,街道没有本级人大代表,都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从代表数量上来说要少得多。再加上人大代表身份都是兼职,当代表履行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相冲突时,往往两者不能兼顾,一定程度影响代表履职积极性。

(四)民主议事“不强”。一是议事能力“不强”。居民议事组织成员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少,对人大工作的熟悉度不够,一些议事组织成员对议事成员身份的认同度不高,一定程序上影响了议事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议事效力“不强”。居民议事组织根本上属于议事机构,本身没有决定力,比如听取讨论有关工作报告所提的意见和票荐民生实事项目都是建议性意见,缺乏相关监督落实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

三、新时期街道人大工作能力提升的对策分析

街道人大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但工作推进深度和实效仍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街道人大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街道人大工委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加强党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向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三者中,党的领导是根本。省人大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应当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一要主动接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街道人大工委是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工作上受到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要严格按照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加强各环节工作,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二要积极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的决策部署谋划街道人大工作,年度工作安排、开展重要活动、召开重要会议以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听取并贯彻落实党(工)委的意见,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找准人大监督与党委工作、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契合点。三要监督支持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派出机构工作。街道人大工委要协助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上级派驻机构的监督,加强沟通联系,寓支持予监督之中,推动街道办事处、上级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队伍“战斗力”。着眼于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和居民议事组织成员这三支队伍,通过增加专业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印发工作手册等举措,切实提升人大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一是提升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严格落实人大街道工委机构设置有关规定,提高工委组成人员和议事组织代表中经济、财政、城建等专业人员的占比,保证工委组成人员中县级人大代表的比例。二是要提升辖区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水平。虽然街道无本级人大代表,但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后,县级人大代表有一点的增加,这有利于提升人大代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日常沟通对接,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着力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三是要提升居民议事组织成员的专业化水平。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省人大条例的允许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对议事组织成员的专业素养和人员结构进行设定,从而提升议事组织成员的专业背景,增强其议事能力。四是要善于借助外力。要注重引入县级人大专(工)委、政府职能部门专家等“外脑”以及有专业背景的人员,组建专项监督小组,充分发挥工委兼职委员作用,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专业互补的街道人大工作队伍。

(三)提升法定履职实效性,增强工作“影响力”。紧紧围绕街道人大工作十项法定职责和县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八项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切实提升人大工作的“影响力”。一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党政所需、群众所盼、人大所能,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找准人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尤其要紧盯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重大改革开展监督,精准发力,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和人大决议落地落实。推进街道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更加深入,做好前期审查调研,加强全过程监管,管好政府“钱袋子”。持续跟踪问效民生实事、教育卫生、食品安全、人居环境等方面工作,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注重跟踪问效。用好用活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加大询问、约见、满意度测评等刚性监督,直面问题敢于碰硬。加强跟踪督办,注重整改一抓到底,真正做到监督一个议题、解决一些问题、推动一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审议式、认领式、体验式、评议式等监督模式,建立闭环监督机制,切实增强监督整体效能。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全面严肃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对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协同制度和工作交办制度,紧紧围绕年度重点监督议题,与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保持同步,进一步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四是优化履职方式。借助数字化手段,总结推广鳌江镇“智慧人大”“一桌一云一平台”等数字化履职新模式,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直通”渠道,打造代表履职服务数字平台,推行代表从选举产生、学习培训、日常履职到届满退出的全周期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提升街道人大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四)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增强工作“辐射力”。持续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增强代表联络工作的知晓度和辐射力。一是进一步推进代表进站全员化。各级代表要按照要求进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特别是职务代表要在进站活动的频率和实效上进一步给基层代表做好榜样,起率先垂范作用。同时还要探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序进站接待群众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代表活动实效化。将联络站活动与街道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活动结合起来,精心设计代表接访、调研、视察、督查、座谈、学习、述职等各类活动,做到年有计划、季有部署、月有主题、有序推进。三是进一步推进意见处理多样化。采用多种手段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收集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判,属于区域内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要梳理汇总,形成闭会期间意见建议交由相关部门办理,或者作为审议意见向相关部门提出;属于区域内的重大问题,可以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者就某个事项召开专题询问会。四要进一步提升联络站工作的知晓率。有序公开代表履职,通过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尽责的事迹,扩大社会影响面。利用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联络站活动,报道联络站工作成效,推广联络站工作职能,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对代表联络站的认知。

(五)加强居民议事组织建设,增强议事“决定力”。深入推进居民议事组织工作制度化建设,重点在强化会议职能、强化建议督办、加强跟踪监督、发挥成员作用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增强议事的刚性效力和决定力。一是强化会议职能。要制定并认真落实居民议事组织议事规则。议事组织成员发言和讨论时,街道办事处要派员听取意见,并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二是强化建议督办。参照人大代表建议处理程序,建立议事组织成员建议反馈机制,街道人大工委做好整理分类处理,并做好议政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工作。三是加强跟踪监督。围绕年度议题安排,组建民生实事项目、预算审查等专项监督小组,借助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的力量,增强议事组织监督工作的专业效力。同时,可以通过满意度测评、“回头看”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四是发挥成员作用。推行议事组织成员持证视察机制,通过小组活动、日常走访、结对联系等形式,对议政会年度监督议题进行实地视察和专题调研,使闭会期间民主议事监督保持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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