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县委批复同意,泰顺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对县政府副县长履职评议。
一是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对副县长履职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评议小组,每个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对2位副县长履职评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4月份,组织对参加评议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是评议对象全覆盖。履职评议对象为全部8位副县长,要求副县长于7月10日前准备好履职情况报告。履职情况报告主要有两个方面,本届任职以来分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方面情况。。
三是首次采取打分测评方式。对副县长的履职评议首次采取现场打分测评,打分测评情况报送县委,并抄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对副县长履职情况的审议意见以常委会文件形式,送县政府主要领导,交相关副县长办理。要求承办副县长在收到审议意见后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强跟踪监督,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不到位的,将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