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是《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条例为护卫楠溪江清水绿岸、鱼翔浅底贡献立法方案,为诗画浙江美丽大花园建设增加立法保障。实施以来,温州市及永嘉县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同发力,营造了推动条例实施、护卫绿水青山的良好氛围。
一是配套规定抓早,筑牢施行基础。永嘉县政府常务会议将条例配套规定细化明确为19项任务,逐条落实到相应职能部门,并明确各任务的完成时限,倒逼任务落地。截至2020年12月底,楠溪江保护范围及其滩林保护范围、畜禽养殖禁养区、禁止露天烧烤区、禁止游泳区和离岸禁止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相关区域均已划定,河道保洁管理办法、水质评估指标体系等均已出台,为《条例》相关规定落地奠定重要基础。
二是普法宣传抓广,推动全民共治。2020年3月永嘉县开展以“守一江秀水、护一方绿城”为主题的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永嘉县人民政府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专题访谈、热点聚焦,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组建条例宣讲团进入农村(社区)开展30余次的宣讲;成立楠溪江民间护法队对不文明或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监督,累计阻止各类行为200多例。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旅游景点累计发放条例单行本20多万册,游客一进入楠溪江保护范围即收到实施条例的短信提醒,“人人保护楠溪江”“人人遵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日益形成。
三是执法查处抓严,提高守法遵从。条例实施以来,永嘉县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立案查处水环境破坏案件1起;共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劝离并宣传教育违规游泳51人次、违规钓鱼10人次、违规露天烧烤24人次,检查船筏346架次。目前,楠溪江保护范围内集中式经营船筏已全部整改到位,不再使用动力燃油装置,“突突”的马达声从江面禁绝,一江秀水更加宁静、清澈。此外,还对洗涤用品是否含磷开展抽样检测,全面实行农药销售实名制,严格化肥和农药使用总量控制,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楠溪江流域清理保洁工作。
四是监督推动抓实,构建长效机制。2020年永嘉县人大常委会即开展了对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题监督,通过召集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座谈,并深入沿江流域实地视察,梳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县政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2021年,永嘉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将适时开展条例实施执法检查。通过市县联动,让条例更加有力发挥护卫“桃花源”、追梦“山水诗”的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