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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项目化清单式”闭环监督 推动审议意见高质量落实

发布时期: 2021-01-07 信息来源: 农村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作者: 孔颖颖

为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落实,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市区水环境治理,创新督办机制,探索项目化清单式闭环监督模式,有效提升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一是树立靶向思维,形成跟踪监督“交办清单”。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持续6个月开展市区水环境治理情况专项监督。2019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水环境治理情况的报告。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市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管理滞后、部分河道水质不稳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进展不快、长效治理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重点梳理10项市区水环境相关的突出问题,作为跟踪监督“交办清单”,与审议意见一起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布。市长姚高员对审议意见和“交办清单”作出批示:逐项整改到位,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开出重点项目“督办清单”。2020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点面结合、以点促面、精准监督、有效解决”的原则,制定《市区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方案》,以“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的形式,分解全年工作任务,梳理形成重点项目“督办清单”,对十大重点监督项目清单式管理,做到各阶段监督工作任务具体化、目标化。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按照每个时间节点率队调研,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监督,逐一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销号。7月初、10月初,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市区水环境治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进会和汇报会,重点督办十大专项监督重点项目清单推进情况。

三是注重综合施策,凝聚跟踪监督“工作合力”。市区水环境治理涉及到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三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联动、横向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水。三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事先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参照市人大常委会做法,加强市区水环境治理监督合力。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市区水环境治理中的表率作用、带头作用、模范作用,组织代表以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以投诉、舆情热点为重要线索,采取现场查看、走访交流、隐蔽拍摄、现场取样检测等手段,开展明察暗访。

四是强化宣传带动,增强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力”。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与《人民问政》栏目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过程、深层次、多角度报道专项监督情况。在2020年7月初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播放了市区水环境治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题片,通过多种形式客观反映市区水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客观反映存在问题,如实曝光反面案例,全面反映市人大常委会项目化清单式跟踪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是紧盯监督成效,开展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把开展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作为审议意见落实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常委会跟踪监督实效。2020年10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水环境治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10个重点项目清单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满意度测评。会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10个重点项目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并梳理项目完成情况以评价报告形式提前7天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包括落实情况、主要工作、下步建议等。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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