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20-08-19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娄绍光

(2020年8月19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就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在全面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过程中,始终把学前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特别是《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们不断强化政府主导、狠抓责任落实、扩大资源供给、持续加大投入,有效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一是优化顶层设计。近三年出台了《温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温州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方案》等10多个政策文件。2020年6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文件精神,率全省之先出台《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前进方向。二是健全督查考评机制。连续三年将“新(扩)建幼儿园”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将学前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列入市对县绩效考核项目。加强对各地落实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健全“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部门强化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二、强化优质普惠,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一是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鼓励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法支持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思路,合理优化区域内幼儿园办园结构。依据区域内幼儿数变化、分布和现有幼儿园状况,科学制定全市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建设主体、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时间、移交期限,加快落实幼儿园建设任务。二是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由于历史原因,截至2019年底,我市公办幼儿园覆盖面仅为30.11%,与国家、省提出的50%目标差距较大。因此,补齐公办幼儿园建设短板仍是我市近年的重点工作。近三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0所、新增幼儿学位4万个,掀起了公办幼儿园建设热潮。如,瓯海区三年建成投用30所公办幼儿园,乐清市近两年集体开工建设44所公办幼儿园。着力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全面落实《条例》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的要求。全市未建有公办幼儿园的38个乡镇全面顺利开工,2020年底前将全部建成。针对今年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入园高峰,我市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通过跨镇街资源统筹分流、租借闲置校舍、改造功能室、与民办合作办学等多种应急举措,努力解决人口增量迅速而引起的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问题。如,鹿城区通过功能室改造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班级数31个,增加学位约1100个。三是推进等级幼儿园创建。加大等级幼儿园创建力度,开展等级园创建分类培训、优质园开放周活动等。2019年,全市共创建等级幼儿园208所,创建所数为历史新高,其中创建一、二级幼儿园151所。全市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52.45%,比2018年提升12个百分点。

三、强化督查整改,严格落实配套幼儿园治理。一是压实责任抓部署。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牵头部门工作制,根据不同的治理类别,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各地主动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纳入当地重点工作同步实施,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有力推动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二是明确节点抓整改。根据排摸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了《温州市全面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对排摸出47所需治理的配套幼儿园,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整改落实。目前已经完成40所配套幼儿园治理,剩余7所将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47所配套幼儿园完成治理总共可增加学位1.1万个。三是健全机制抓治理。研究制定《温州市配套幼儿园建设“五同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使用管理。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的幼儿园在土地出让时,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设要求、建设期限、建成后的产权归属、管理使用单位、交付方式、监管要求等内容,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切实从制度上把全面整改、监督评估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财政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占比。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升。2018年占比为5.46%,2019年占比为5.98%,2020年占比力争达到7%以上。二是建立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有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拨款机制,全市各地均已制定完善了幼儿园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目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已着手对幼儿园办学成本进行调研,2020年底前将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施意见,明确政府投入与家庭承担的分摊比例,合理提高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建立三年一次办园成本核算机制和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加大普惠性民办园奖补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举办优质民办幼儿园,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调整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机制,重点突出生均公用经费、教师资格证持证率、教师参保、教师年工资、新园开办等补助项目,逐步扭转公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与收费倒挂问题。推广公益幼儿园经验与做法,扶持认定一批与公办幼儿园“同级同价”“同级同质”的公益幼儿园。如,瑞安市探索公益性幼儿园建设,每年安排9000万元奖补专项资金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一级6880元/年、二级5830元/年的生均标准分别予以扶持,形成了“政府主导、财政奖补、协同创新、标准引领、学术支持”的公益园建设模式。

五、强化综合施策,着力提升学前教育师资水平。一是创新招人用人机制。提前招录学前教育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三年全市共招录了900余名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加强教职工管理机制创新,构建编内编外相结合和购买服务的多元用人机制,拓宽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来源渠道。如,瓯海区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备员额制,两年共招录报备员额制教师88名,鹿城区、龙湾区、洞头区、文成县也招录了报备员额制教师,乐清市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雇员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编制紧缺问题。二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将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人员、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切实提升非在编合格教师待遇。如,洞头区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合格教师每人每月财政补助1000元,乐清市对普惠性幼儿园非在编合格教师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5万元的工资补助。目前,全市各地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年收入均已达当地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三是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按需规划调整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扩大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优化幼儿教师队伍性别结构。健全幼儿园培训制度,制订和实施新一轮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的全员培训计划,重点加大乡村幼儿园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近三年教师持证率提高了31个百分点,持证率达到了99%。创新培训模式,采取定岗置换、网络研修、专家驻园等多种形式,支持高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抓好《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势头良好,成效较为显著。但对照《条例》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教育现代化目标,还有明显差距。下步,我们将紧扣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也衷心希望市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一如既往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共同推动我市学前教育高品质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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