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期: 2020-08-19 信息来源: 市人大 作者:

——2020年8月19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温州市审计局局长 林琼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温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审计厅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全市工作主题主线,聚焦预算法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改善、国有企业管理、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审计保障。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1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1份;查出违规金额9.7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25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41.25亿元(主要有:应调账处理金额20.62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2.56亿元),促进完善制度48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87条。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各项事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市本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重点领域改革有效推进。围绕“两区”建设,推行惠企“直通车”产业政策刚性兑现全覆盖,出台多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奖补兑现政策体系。率全省地市之先建立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民营龙头骨干企业、小微企业等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超20.3亿元。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释放政策红利,助推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持续加大民生事业支出,扎实推进教育、社保、养老等民生工作。紧扣夺取“两战赢”的目标,加大惠企稳企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全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支出178.9亿元,用于大干交通、大建大美、“科创融合”等领域,重点保障了大通道项目建设、“一区一廊”建设等项目,助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确定9大类42项大事清单。出台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全市域纵向垂直债务管理模式,推进“一区一策”化债方案。首创“循环筹集、统筹调控”土地收储基金运作新模式,保障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聚焦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财政支出预算、财政事权财权改革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落地等方面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财政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预算收入未按规定结算分成。2018年至2019年,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179.93万元,全部缴入区级国库,未按规定与市财政局进行结算分成。

2.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截至2019年底,市财政局未分配2019年度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2945万元,至2020年6月底尚有6474.62万元未分配。

3.个别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一是截至2020年5月底,温州市上市风险共担基金垫付的企业拟上市经费1000万元逾期未收回。二是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尚有5.26亿元注册资本金未到位,影响基金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展。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市本级继续利用大数据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等方式,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管理的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面落实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3.91%,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2019年,市本级313家单位有192家单位的948个项目预算指标进行了调整,其中22家单位34个项目指标追加和调减并存,涉及年初预算数7375.80万元,当年追加10288.07万元,调减5896.45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19年市本级98家单位36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预算数合计54910.04万元,其中78家单位190个项目执行率为0,预算数合计14672.94万元。二是12家单位18个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支出152.35万元。

3.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一是计算机类采购目录编码使用较混乱。2019年市本级有61条非计算机类产品采购使用计算机类采购目录编码,金额合计95.52万元。二是个别采购程序不规范。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数字化城管服务外包到期后,未通过政府采购直接续签3个月服务期合同,金额合计443.42万元;市疾控中心经本单位工作人员引荐,从其亲属开办的公司采购试验材料等46.62万元,经相关部门查处已给予该工作人员警告处分。

4.部分资金长期沉淀未清理或未使用。一是抽查15家年末存款余额3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发现,基本户留存资金合计26938.96万元,主要有历年结余资金、基建项目结存资金等,未及时清理盘活。二是因相关部门在审核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身份、经济能力等方面存在操作性困难,2016年6月至2019年底,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330.49万元未发生救助支出,处于“休眠”状态。

5.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使用不到位。一是使用绩效不理想。5家单位的8个系统运行不正常或数据归集不完整影响使用,涉及建设金额1099.13万元;10家单位的24个系统使用时间不足两年或属于“僵尸”系统未及时清理,涉及建设金额373.44万元。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5家单位的19个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核、立项、验收等手续不完整或不规范;10家单位的101个信息系统未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数据由软件公司管理存储等。

6.部分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执行不严。抽查发现,11家单位经费超“三公”经费控制数23.58万元,5家单位转嫁接待费、会议费等6.84万元,11家单位存在公车加油卡使用不规范、公车使用超规定用途和账实不符等问题。

二、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通过三个阶段战略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实施25条紧急措施、12条深化措施等,在较短时间内遏制住疫情蔓延势头,快速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战“疫”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租金减免与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审核把关不严格。抽查发现,3家房产出租单位未严格审核67处场所的减租申报资料,存在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与实际承租方不符、经营户注册地在省外等问题。二是个别转租房产的租金减免未惠及实际承租户。2处享受租金减免的房产被转租,实际承租户未享受到40.72万元租金返还或延长租期。

2.部分捐赠款物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及时。一是2家单位未及时分配定向捐赠款37.78万元。二是106.80万元非定向捐赠款未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三是15.02万件捐赠物资入库超过10天以上未拨付使用。

(二)市本级产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各有关单位2018年至2019年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梳理整合五大产业政策,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建立产业政策奖励兑现平台,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审批兑现较慢。一是部分项目全流程兑现超时。抽查发现,12家单位主管的52个项目1380条申报记录全流程兑现超过规定时限,涉及奖励资金14040.31万元。二是个别项目申报兑现不及时。如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2个项目已确定奖补对象,仍滞后半年以上才兑现。

2.部分项目所需申报材料不够精简。一是9家单位主管的13个项目申报需企业提供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掌握的数据。二是4家单位主管的10个项目已有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仍要求企业填报税收入库数。三是2家单位主管的2个项目要求提供申报指南以外的材料。

3.奖励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5家单位主管的项目向21家亩均评价D类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发放奖励90.59万元。二是市市场监管局主管的项目超时间范围发放349项专利奖励209.4万元。三是市人力社保局超补助范围向84家国有企业返还社保费812.03万元。

4.部分政策重复奖补。一是同类型政策重复奖励。2家主管部门对同一企业分别给予地方贡献类项目奖励,重复多发540.41万元。二是市、区两级政策重复奖补。3家公司分别获得市级、区级股改奖励329.02万元和30万元;351件发明专利分别获得市级、区级补助236.4万元和698万元,未按就高原则进行核减。

(三)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2017年至2019年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始终把握就业优先导向,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抓好惠企稳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两困”人员认定标准不明确。市人力社保局未明确“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2.创业担保基金未充分发挥效益。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温州市区创业担保基金累计担保贷款额为10765.22万元,期末担保的贷款余额为4710.78万元,仅占3亿元可承保额度的15.70%。

3.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市人力社保局向362名已就业人员或存续企业法人代表发放失业金等320.99万元。二是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向278名非补助对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14.33万元。

(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结合各类审计项目对市本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关注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及时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已停征基金清理工作推进缓慢。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余498.06万元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结余1821.33万元尚未清算,涉及212家企业。

2.部分涉企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温州技师学院等11家单位应退未退543家企业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合计2496.26万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土地复垦保证金132.15万元未清理清退。

3.个别降费政策执行不严。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市民政局未按规定承担133家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费29.64万元,而由各社会组织支付中介服务费。

(五)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和瓯海区2018年至2019年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表明,市委、市政府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环大罗山科创走廊为高质量建设主阵地,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科技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验收管理不严格。一是市科技局167个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涉及补助资金1610万元;瓯海区科技局直接终止48个逾期科技项目,但未清理已拨付的200万元补助资金。二是验收把关不严,13个已验收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购置设备、验收指标未完成、财务核算不规范等情况。

2.部分科技补助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一是部门间未建立后续联动机制,科技部门未收回66家企业因税务核减研发费用多享受的补助432.14万元。二是激光设备购置补助政策定位不精准,补助单价低于30万元的低端设备占60.28%,2家企业获取补助后将设备转卖或转移。三是5个科技项目重复享受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补助335万元、研发费用补助76.62万元。

3.科技创新基金管理不到位。一是个别子基金运营不规范。如温州逐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成立18个月后才开展投资业务,截至2019年底,投资本地企业的资金低于50%的比例要求。二是部分子基金投资项目效果不佳。截至2019年底,5只子基金投资本地的20家企业中,1家已破产,9家无盈利或无收入。

4.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一是部分奖励对象不符合鼓励发展方向。2019年,市科技局奖励的2家重点科技中介未从事“鼓励发展的提供设计开发等检测服务”。二是科技中介发展不均衡。截至2019年底,温州市尚无检测检验机构纳入省重点科技中介名录,已纳入的13家基本上是咨询服务机构。三是科技中介服务能力较弱。入驻温州科技大市场的7家中介机构均未按要求促成技术合同交易。

(六)功能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对浙南产业集聚区和浙南科技城等功能区审计结果表明,功能区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通过构建规划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强化资金保障等,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年度计划未完成。如:2016年至2018年,浙南产业集聚区未完成每年工业供地1000亩以上的计划;2018年,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内资招引任务数为11亿元,实际完成招引任务为9.78亿元,未完成当年内资招引任务。

2.招商引资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效益不佳。一是项目落地慢。14个招商引资项目存在落地不及时、建设期长等情况。二是部分项目产出未达标。7家招商引资企业未完成目标产值或亩均税收。三是后续监管不到位。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3个未实现约定目标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未执行违约条款和采取措施;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对园区23家孵化企业仅考核9家。

3.人才项目管理不够精细。一是人才项目效益不佳。浙南科技城有5个项目未实际运营或终止,涉及补助资金510万元;3个项目未完成任务产值,其中2个项目连续3年营业收入均为0。二是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3个人才项目承接企业违规将175.98万元补助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车辆、出借给关联方。

三、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紧抓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契机,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市级层面在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象的范围、标准和服务方式方法等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定,各县(市、区)执行标准不统一。二是部门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导致补贴对象不精准。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有157名老年人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

2.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政策惠及面不够。全市178家在营民办养老机构中,有115家未申请享受床位补助;全市有354名老年人应享受而未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或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超标准发放补助。民政部门未按标准核定床位补助,向19家养老机构多发放补助119.52万元。

3.养老服务机构营运管理不到位。一是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关停率较高。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383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1029家因拆迁、资金不足及选址不当等原因关停。二是消防监管未全覆盖。抽查全市正常经营的288家养老机构发现,有39家未经消防验收或检查未通过。

(二)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以“打造教育强市”为目标,开展系列专项攻坚行动,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结构性不平衡现象。截至2019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覆盖面低于全省平均值,有8个县(市、区)公办幼儿园覆盖面与国家要求的2020年原则上达50%有一定差距。

2.全市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2019年的生均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均低于全省平均值。抽查发现市区有1所小学、3所初中的生均占地面积未达到我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基准要求。

3.个别教师培养政策未执行到位。抽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市区平均每年有30所学校的教师培训经费未达到公用经费的10%,平均每年近8所学校的教师科研专项经费未达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

(三)市级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2个区域康养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目标任务未完成。温州老年病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进度滞缓,2018年仅完成当年计划投资额1亿元的13.10%,截至2019年10月尚未开工建设,仍处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阶段;市中心医院肿瘤院区未按计划推进社会资本引进改制,已于2018年9月终止项目合作。

2.5家市级公立医院32次突破5个控费指标。2017年至2019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5家医院突破“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住院病人次均费用”“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等5个指标的年度控费目标,涉及次数32次。

3.2家市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制度执行不到位。市人民医院2018年绩效工资超发1281.18万元;市中心医院向职工发放停车补贴367.95万元,未纳入绩效工资核算。

(四)推进城乡建设审计情况。

结合市住建局审计项目关注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进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乡环境宜居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收取存在漏洞。截至2020年6月底,因部门间未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市住建局下属的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未收取37个已办证房产项目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

2.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政策推进不均衡。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的实施办法出台时间迟于市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洞头区等8个县(市、区)尚未出台补助办法。

3.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全市2018年新开工的10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中有6个未完成当年开工任务,其中3个项目截至2020年6月仍处于规划调整公示、开始试桩、确定EPC承建单位等阶段。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乡村振兴和原市林业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耕地种植管理不到位。一是规模化种植程度不高。截至2018年底,鹿城区规模化种植耕地面积占比为9.1%。二是部分耕地季节性抛荒。瑞安市芳庄乡4个村2018年共有耕地1891.84亩,其中季节性抛荒耕地面积占比为54.98%。

2.违法占用林地处理处罚不到位。抽查发现,8个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约77.05亩,林业部门对5个项目作出了行政处罚,截至2019年8月底,上述林地仍被非法占用。

3.资金征收、拨付不到位。原市林业局应收未收26个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186.55万元、未及时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298.09万元;鹿城区、瑞安市未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6.99万元。

四、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一)温州建设集团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集团在提升企业产值、夯实管理基础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经营模式存在风险,经营效益低下。2016年至2018年,温州建设集团在建施工项目233个,涉及合同金额92.37亿元,其中内部承包项目183个,涉及合同金额88.51亿元,温州建设集团未与169个项目的承包人建立劳动工资或真实社保关系,未对项目的实施和财务状况开展实质性管理,仅收取管理费,温州建设集团本级已连续多年亏损。

2.工程纠纷未妥善处置,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一是诉讼案件多发、费用高。2016年至2019年,温州建设集团因工程纠纷共发生诉讼案件312件,发生诉讼费用等合计1270.47万元。二是部分胜诉案款执行难。温州建设集团应获得的3.14亿元执行款中,有1.82亿元因被诉方破产、重组、清算等情况难以执行。

3.大额出借资金长期未收回。截至2019年底,温州建设集团未收回32位项目承包人借款合计4.7亿元,其中4.67亿元已逾期3年以上,应收未收利息合计4.17亿元,部分借款存在无法联系借款人、超出诉讼时效等情况。

(二)撤并前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原12家国资集团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原市名城集团和原市农投集团,审计结果表明,新一轮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优化前,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民生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持续走高、企业效益不佳。一是市属国有企业总体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个别集团超70%。二是2018年152家竞争性企业(含下属企业)中有64家亏损,占比为42.11%,合计亏损7.74亿元。三是4家集团下属17家企业长期处于吊销、停业、清算等异常经营状态。

2.经营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一是转供电加价收费。2018年至2019年,原市名城集团下属市名城资产公司向商户转供电时违法加价,多收电费合计182.04万元。二是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2017年至2019年,原市农投集团年均支付利息628.58万元,同时5家未开展业务的下属公司银行存款月均余额合计在3000万元以上。

3.房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房租及管理费等未及时收取。原市名城集团应收未收6057.98万元,其中2家承租户已破产或正在清算,租金3947.2万元难以收回;原市农投集团应收未收158.74万元。二是部分房产闲置、未办证。原市名城集团325处房产共计3.65万平方米空置3年以上未安置或未销售;原市农投集团729处房产共计73.72万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五、聚焦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和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片)进行了审计,同时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推动各项重大工程建设,着力推动城市能级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市域铁路S1线项目配套建设不完善。

1.电力接入系统不符合技术规范。因电力部门前期未制定龙东变线路投运计划,灵昆牵引站接入系统仅有一条电力回路,未达到两回路的安全保障规范要求。

2.公交接驳配套建设不完善。抽查发现,龙腾路站等2个站点与公交站距离超过200米,新桥站等7个站点周边部分通站道路未开通,市民乘坐不够便利。

(二)个别交通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1.跨区域审批机制不畅。如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改建工程鹿城段梅园隧道爆破审批涉及鹿城区、瓯海区,由于缺乏审批统筹,截至2019年底仍未完成爆破审批。

2.工程间衔接不到位。如因市域铁路机场站建设的需要,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的站前公交专用车道推迟半年施工,周边2条道路也无法施工。

3.政策处理不到位。如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SG6标段项目部从2017年11月进场至2019年底,因管线、机场航空线等政策处理未及时到位,滨海特大桥及永兴车站桩基等工程无法施工。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

1.11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2221.11万元。如温州机场集团将机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公用配套工程中未实施的改良水泥土回填进行了计量,多支付水泥工程款889.03万元。

2.履约执行不严。一是17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未按合同到位。如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1#、北2#钢板桩施工围堰原位观测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缺勤198天。二是6个工程项目未按招标文件或施工图实施。如瑶溪北单元城中村改造工程使用的钢筋材料与招标文件不符,涉及金额5910万元。

3.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决算滞缓。一是48个工程逾期完工或施工进度滞后。如市安居房开公司瑶溪住宅区西地块(四组团)工程超合同工期40个月完工,涉及合同金额1.93亿元。二是88个工程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如原市文广新系统有13个已完工的工程超过2年未办理竣工决算。

六、市本级审计移送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建立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的协同协作机制,强化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本报告年度共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1件,上一报告年度问题线索在本年度有处理结果的7件。截至2020年6月底,相关部门已查处47人,其中:判刑25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免于刑事处罚等16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等282.6万元。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等进行了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各单位普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上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下一步,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整改实效,并将于今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市政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应对困难风险挑战,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努力推进温州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产业政策奖补兑现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温州“两区”建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二)进一步改善民生,增强民众幸福感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加大对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增强相关落实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高质量推进各项交通建设、生活设施建设等工程,加强工程进度、项目绩效等管理,促进区域统筹发展,着力改善城乡面貌。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增强财政服务保障力度。牢固树立“结构生财”理念,优化产业结构、规模结构和税源结构,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力度,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监管,深化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压减低效开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落地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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