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以来,鹿城区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围绕条例在鹿城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视察。近日,根据市人大统一部署,结合宗教场所疫情防控之后有序开放的关键时间节点,以宗教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为条例落实的督查重点,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调研组,对宗教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工作调研。
调研组实地视察了圣三一教堂和太平寺,详细了解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场所依法治理、疫情防控等情况,就宗教场所有序开放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鹿城区民宗局、部分街道关于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鹿城区围绕“选配好领导班子、培养好爱国队伍、管理好教职人员”的工作目标,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高素质教职人员缺乏、梯队化建设不够等问题。
调研组对鹿城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强调,要抓住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头羊关键作用;要加强思想教育,切实提升法治意识;要注重戒律学习,加强教风建设;要抓好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养;要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带头引领作用;要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系统的惩戒措施体系;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强化宗教教职人员流动管理,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进一步依法科学管理。同时,要认真总结疫情防控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制定好人群密集场所分时、限流开展活动等预案,安全有序、理性平和地开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