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迅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精神
发布时期: | 2020-05-07 | 信息来源: | 农村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 作者: | 孔颖颖 |
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温州市迅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持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一是全面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温州市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这一时间节点,多渠道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制作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公益广告,并于在温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制作禁食野味珍爱生命主题倡议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精心策划线上各类形式“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温州市常见鸟类及温州市珍惜鸟类主题科普、市民认鸟有奖答题、温州市数鸟比赛、爱鸟护鸟线上科普讲座等活动,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推动生态文化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开展调查,摸清全市野生动物基本家底。据调查统计,目前温州市合法野生动物养殖户有137家,其中目前尚有存栏养殖的80家,存栏数约134万只(头),停产转业57家。目前,温州全市野生动物产业年产值约7000万左右,对农民增收,实现精准扶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活动。全市12个县(市、区)相关部门针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饮饭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疫病防控措施、野生动物经营合法性进行检查。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发现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截止4月27日,全市共派出70个工作组1552人次,出动车辆370台次,检查各类场所627个,查处案件6起,宣传教育人数93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