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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大:督查《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期: 2020-10-29 信息来源: 县人大办公室 作者: 周来方

为深入贯彻实施《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和规范社会养犬行为,打造文明城市环境,近日,泰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荣登率督查组,先后前往桃园青草湾时代路、文祥大道和新城大道交叉口、新城大道中益假日酒店一侧公交站点、罗阳豆腐岭等地,实地察看了文明养犬落地灯箱广告宣传情况、文明养犬公益宣传片播放情况,以及现场犬只收容场所选址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汇报。

督查组指出,第一,要强化宣传引导。养犬管理工作是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率、理解力、支持力,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立醒目标识,在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宣传的方法,将教育、引导、宣传常态化,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把文明养犬与和谐社会建设融合到一起,为市民创造和谐安全的人居环境。第二,要强化规范管理,加大养犬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养犬管理违法行为,有节奏、循序渐进地推进条例实施。要全面立足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协调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齐心协力推进我县文明养犬管理工作。

据悉,根据县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泰顺县文明养犬免疫登记通告》,将在泰顺县限养区内开展犬只免疫登记工作,每一户籍限养一只犬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其他攻击性强的危险犬只),要求市民于11月15日前履行犬只免疫登记手续,并完成狂犬疫苗注射、犬只信息登记以及犬牌领取。11月20日以后,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限养区内的无主犬进行捕抓和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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