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拟于7月下旬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审议表决《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议》。 三、与会人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 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参加7月24日下午4:00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常委会组成人员如确需请假,应按《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7月22日下午4时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联系人:林有为,联系电话:88969819,手机:13857721616,传真:88969788。
附件:1.参加会议的市有关单位名单 2.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日程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参加会议的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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