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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期: 2019-07-19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各有关单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拟于7月下旬召开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拟定于2019724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程

审议表决《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议》。

三、与会人员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政府、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领导;

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参加724日下午4:00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常委会组成人员如确需请假,应按《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722日下午4时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联系人:林有为,联系电话:88969819,手机:13857721616,传真:88969788

 

附件:1.参加会议的市有关单位名单

2.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日程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719




参加会议的市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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